
{{aisd}}
AI生成 免责声明
江苏拟发行200亿元专项债,用于支持百余个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
当前部分PPP项目面临推进缓慢、合同履约争议、政府支出责任压力增大等问题,化解这些问题的一大办法是政府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去年以来,已有浙江、云南等省份发行了新增专项债券支持存量PPP项目。
近日,江苏省财政厅公布2026年江苏省政府专项债券(十四至十七期)信息披露文件,其中计划在8月31日发行的十五期、十六期、十七期三期专项债券合计200亿元,用于支持133个项目,而这些项目基本是PPP项目。
这些项目分散在江苏各地,涵盖市政道路、产业园、棚户区改造、铁路、污水处理、公园、学校等众多领域。比如南京空港枢纽经济区市政道路 PPP 项目、淮安区大数据产业园一期 PPP 项目、宜兴市城乡污水管网 PPP 项目等。
多位PPP业内人士告诉第一财经,此举有利于化解当地存量PPP项目建设运营风险,支持提升公共服务和民生保障水平。
2014年中国大力推广PPP模式,此后几年PPP项目出现快速增长。这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改善公共服务,拉动有效投资,但也暴露出一系列问题。比如部分PPP项目支出责任“固化”,政府实质上兜底项目风险,而PPP项目大干快上加剧财政中长期支出压力。此后PPP项目监管不断加强,不少不合规的PPP项目被清理,PPP进入规范发展期。
2023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PPP新机制之下,PPP模式范围缩窄至基于使用者付费特许经营模式,PPP回报机制也聚焦使用者付费,此后的新PPP项目数量也明显减少。
PPP新机制之前的存量PPP项目则面临分类调整,其中一些存量PPP项目遭遇融资难、推进缓慢、合同履约争议等问题。而地方财政收支矛盾加大,也使得一些存量PPP项目运营方遇到政府拖欠付费等情形,加剧了社会资本方资金困难。
为了解决存量PPP项目问题,2025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存量项目建设和运营的指导意见》,保障在建PPP项目合理融资等来推动项目顺利建设,要求政府依法履约按效付费,推动已经运营PPP存量项目平稳运行,并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比如,对符合条件的在建项目,地方政府可统筹运用一般债券、专项债券等资金,用于PPP存量项目建设成本中的政府支出。对已运营项目,地方政府要将运营补贴等政府支出责任纳入预算管理,合理确定保障序列,严格执行支出计划,不得挪用本应用于PPP存量项目支出的预算资金或擅自改变资金用途,可安排使用相关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有序处理社会资本方垫付建设成本问题,推动PPP存量项目持续稳健运营。
在上述政策之下,越来越多的省份开始探索发行专项债券来支持存量PPP项目建设和运营。
比如,浙江省财政厅今年5月份的回复政协委员相关提案中称,浙江积极安排专项债券支付PPP存量项目建设成本中的政府支出。截至目前,浙江省已累计发行3批次专项债券用于支持PPP存量项目,引导市县积极推进降本增效,并统筹安排各类财政资金,保障项目运营补贴。
为了保障存量PPP项目运营,政府除了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外,财政部也鼓励支持社会资本方、金融机构、政府方平等沟通、互惠让利,科学优化PPP存量项目实施内容、合作期限、融资利率、收益指标等要素,共同降低项目运营成本。不少地方开展了PPP存量项目降本增效工作,降低了财政负担。
比如,吉林对27个存量PPP项目完成优化调整,采取“两降低、一延长”的方法,下调投资回报率与项目贷款利率,延长还款周期,全周期政府支出责任年均减少30.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