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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印发《关于改革完善房地产信贷管理 推动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的意见》

第一财经 2026-08-28 19:09:39

责编:周玲

两部门印发《关于改革完善房地产信贷管理 推动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的意见》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印发《关于改革完善房地产信贷管理 推动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的意见》的通知,其中提出,房地产开发贷款期限应与项目建设、销售周期相匹配,覆盖项目开工到竣工备案全过程。预售项目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最长不超过5年;现房销售项目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5年,最长不超过7年。贷款用于商业地产开发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7年。首次还本日期原则上应在项目竣工备案后,经协商一致的可以提前归还贷款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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