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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瞻性布局,让机器人产业合规出海︱法经兵言

第一财经 2026-09-07 20:47:43 听新闻

作者:陈兵 ▪ 王炳娇    责编:任绍敏

唯有将我国机器人产业的合规出海置于产业国际化的前端进行布局,方能实现从“产品走出去”到“合规走进去”的跃迁。

第十一届世界机器人大会日前在北京举办,以“人机共生,产需共融”为主题,首次单独设立“采购日”,将发布、采购、开发与公众开放并列为主题日程。可见,机器人产业正从技术展示加速转向产需对接与市场交易。然而,当中国机器人以全球第一大生产国的体量走向海外,真正的考验才刚刚开始。产业出海从来不是单纯的贸易行为,而是深度嵌入目标地相关制度与治理体系的系统工程:数据跨境、算法治理、产品责任、知识产权与技术标准,无一不牵动产业出海之发展态势。唯有将我国机器人产业的合规出海置于产业国际化的前端进行布局,方能实现从“产品走出去”到“合规走进去”的跃迁,为打造欣欣向荣的全球机器人产业生态贡献中国智慧。

全球机器人产业发展概览

纵览全球机器人产业演进脉络,现代机器人的产业化始于20世纪中叶。1959年,世界上首台工业机器人Unimate问世,1961年在通用汽车工厂正式投入使用;1969年,日本川崎重工通过技术引进制造出本土首台工业机器人,依托本国汽车与电子工业的规模化需求,在20世纪70年代迅速崛起为“机器人王国”。此后,德国、瑞士相继入场,逐步形成日本发那科、安川、瑞士ABB、德国库卡“四大家族”,长期主导全球工业机器人市场的格局。

近年来,世界主要经济体纷纷将机器人上升为国家战略,全球机器人产业由单一产品竞争转向技术、标准、规则的全方位博弈。美国作为机器人理论与技术源头,在机器人大模型、具身智能算法领域保持技术优势,波士顿动力、特斯拉Optimus等项目引领全球人形机器人技术探索,但本土制造业成本偏高,产业化落地转化存在短板。日本深耕精密减速器、伺服电机等核心零部件,形成整机与零部件协同的产业发展体系。欧盟则凭借工业4.0战略推动协作机器人发展,走“立法先行”路径,以《人工智能法案》《机械法规》等构建机器人产品合规监管体系,将安全、伦理、产品责任嵌入市场准入全流程。

我国机器人产业增长速度位居全球前列。工信部统计数据显示,2025年我国机器人规模以上企业营业收入突破3000亿元,近五年年均增速超20%,今年上半年营业收入达1655亿元,同比增长24.5%。我国拥有全球规模最大、门类最全、体系最完整的制造业体系,同时具备得天独厚的应用场景禀赋,工业、养老、物流、餐饮等场景持续为机器人提供迭代试验场。2026世界机器人大会首次设立机器人交易日,聚焦机器人产品交易、共研合作、场景开放,标志着我国机器人产业发展重心,正从技术展演、样机研发转向商业化交付与国际市场对接。与此同时,“全球机器人应用探索计划”正式启动,面向全球征集落地场景,推动国内机器人技术与海外市场需求双向对接。在此时代背景之下,机器人产业出海已经不是企业可选的商业策略,而是培育新质生产力、拓展全球市场空间、参与全球科技产业竞争的必然选择。

值得注意的是,机器人产业出海区别于传统货物贸易:机器人是硬件、算法、数据、算力深度耦合的复合产品,一台跨境输出的机器人,既包含实体硬件设备,又搭载自主运行算法,在运行过程中持续采集环境数据、用户行为数据,部分场景下涉及个人敏感信息。这就决定机器人出海不能简单套用普通机电产品的外贸模式,必须将“合规出海”做前瞻性布局。否则可能导致产品无法通过海外市场准入、遭遇知识产权诉讼、触发监管处罚,甚至面临出口管制、国家安全审查等风险,这也是当前我国机器人产业出海必须面对的命题。

我国机器人产业出海挑战

在产业规模持续扩张、出口规模不断增长的同时,我国机器人企业在“走出去”的过程中面临多重困境,可归纳为市场准入壁垒、数据算法合规困境、知识产权风险、产业生态的系统协调性不足四大层面。

首先,技术性贸易壁垒与国家安全审查壁垒加剧了市场准入难度。以美国为例,其通过232国家安全调查、FCC设备授权清单调整等动作,将先进机器人设备纳入管制范围,部分境外生产机器人产品获取市场准入资质难度显著提升,贸易保护主义由传统关税壁垒,延伸至技术设备准入层面。此外,不同国家的安全审查规则缺乏统一标准,审查裁量具有较大弹性,企业出海前期难以预判审查结果,直接抬升市场开拓成本。

其次,跨境数据流动与算法监管形成隐形合规高墙。机器人在海外部署运行时,传感器会持续采集环境图像、人员影像、操作行为等海量数据,其中大量内容属于个人信息与敏感数据,数据处理行为将会落入各国相关数据法律的管辖范围。不同国家或地区规定的数据权益与数据处理义务并不统一,而国内《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又对数据出境设置安全评估、标准合同等前置程序,企业面临国内外双重合规义务,极易陷入治理冲突。而论及算法问题,机器人算法属于企业核心技术资产,完整公开算法源代码会带来商业秘密泄露风险,企业面临技术保密与域外监管强制披露之间的矛盾,使得算法合规成为出海的难点。

其三,知识产权全链条风险突出,底层创新短板制约出海竞争力。机器人产业知识产权覆盖芯片、减速器等硬件专利,运动控制算法、大模型、软件著作权,以及商业秘密、开源许可证等客体。一方面,高端芯片、高性能伺服、精密减速器等基础领域的部分核心专利仍被海外巨头占据,而我国海外专利布局不足,一旦发生纠纷容易陷入被动。另一方面,还存在海外商标抢注、技术方案被反向拆解、商业秘密泄露等现实威胁。然而,海外诉讼律师费动辄数百万美元、周期长达数年,部分国家还基于产业保护倾向作出不利裁决,维权难度极大。传统诉讼程序难以适配新兴产业争议,企业可选择的高效争议解决渠道有限,进一步放大出海风险。

最后,我国机器人产业生态协同不足。机器人出海是涵盖研发、制造、适配、服务、规则的系统性输出,而非单一产品贸易,但当前国内产业仍停留在企业单点出海的初级模式。产业链上下游主体各自为战,整机与零部件、服务机构协同不足,难以形成集群出海优势;企业普遍重产品输出、轻生态适配,照搬国内产品与技术体系,未适配海外场景与监管规则,产研用跨境协同机制缺失。同时,我国机器人产业涉外公共服务、合规支撑、标准对接体系不完善,专业服务机构全球化布局滞后,国际标准话语权不足,难以形成技术、标准、规则协同出海的完整生态。

坚持国内外双向协同

机器人产业的合规出海,应当坚持国内外双向协同。国内层面夯实产业创新与制度基础,海外层面做好规则对接与风险防控,兼顾技术创新激励、国家安全保障、国际规则适配多重目标。

在“准入难”问题上,应当强化风险前置性防控。企业开展海外布局前,针对目标国准入规则、国家安全审查制度开展专项法律尽调,对产品开展分级分类评估,区分普通商用设备与受管制技术。行业协会搭建海外管制政策预警平台,跟踪域外规则变动,及时向产业传导风险提示。制度上,细化国内出口管制实施细则,完善技术出口分级评估,兼顾企业正常商业出海与国家技术安全,帮助企业识别管制红线,降低准入不确定性。

数据与算法合规层面,积极构建适配机器人场景的合规出海体系。结合机器人分布式采集数据的业务特征,细化《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在出海场景的适用规则,区分设备本地存储数据与回传国内的数据,厘清安全评估、标准合同等合规工具适用边界。鼓励企业采取海外本地建置数据节点、就地处理数据等方式适配域外数据立法。针对算法保密与监管披露之间的矛盾,推行算法风险自评估机制,按照域外监管要求留存算法风险溯源、运行记录等技术文档,以文档、测试报告替代源代码全盘公开,在履行合规义务的同时保护企业算法商业秘密。

构建并完善知识产权全链条防御与维权机制,补齐海外维权短板。加大芯片、伺服系统、减速器、底层控制算法等基础领域技术攻关,推动构建产业专利池,缓解核心专利受制于人的局面。企业将知识产权审查嵌入出海立项流程,提前完成目标市场专利、商标布局,落实开源许可证合规审查,防范商标抢注、商业秘密泄露等风险。同时,探索产业出海过程中多元的维权路径。例如,在跨境合作协议中设置仲裁条款,借助科技商事仲裁化解知识产权纠纷,降低海外诉讼高额成本。行业协会层面,积极建立知识产权援助机制,针对具有产业保护倾向的恶意诉讼,为企业提供集体应对支持。

此外,应着力打造我国机器人产业出海生态。推动整机、零部件、科研机构与涉外法律服务、检测认证机构组建出海联合体,实现从企业单点出海向产业链集群出海转型。摒弃直接复制国内产品的模式,搭建跨境产研用协同机制,鼓励企业在重点海外市场布局本地化研发与场景测试基地,结合当地监管与市场需求完成产品适配改造。同时,深度参与ISO、IEC等国际标准制定,输出我国产业实践经验,提升国际标准话语权,推动技术、产品、标准、规则一体化出海。

(陈兵系南开大学竞争法研究中心主任、法学院副院长,王炳娇系南开大学前沿交叉学科研究院博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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