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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快评|指控4岁男童“摸臀”,法律岂是“流量碰瓷”的工具

第一财经 2026-09-10 19:00:41 听新闻

作者:秦新安    责编:任绍敏

流量无罪,但靠碰瓷得来的流量有毒

近日,发生在湖南长沙的一起“4岁男童被指摸臀”事件持续发酵。监控画面显示,男孩在餐厅门口跑动时,一只手触碰到当事女子臀部,随后被女子扯住衣领不放。女子坚持认为受到侵犯,要求男孩家长书面道歉。而男孩家长认为,女子拉扯造成孩子脖颈受伤,也应向孩子道歉。双方经有关部门三次调解仍相持不下,女子声称准备起诉。一起原本堪称微小的日常摩擦,演变成一场全网热议的公共事件。

争议焦点是:女子指控年仅4岁的男孩“摸臀”,言下之意是“性骚扰”,是否合适?其起诉目的究竟是维权,还是以维权为名的“流量碰瓷”?目前来看,尽管女子公开声明自己不是为了博取流量,但主流舆论并不买账,反而认为其行为属于过度维权,最终目的正是“蹭流量”。官司尚待法院判决,在“公道”的评判场,女子已经输了。

公众意见基于客观事实和朴素常识。监控显示,男孩是在跑动中因过道狭窄才触碰到女子。其动作更像是为了“推开阻挡”,而非主动且有目标地“摸臀”。只是因身高原因,男孩平伸出去的手,刚好与大人臀部高度相当。更关键的是,就普通人的认知而言,一个才4岁的孩子,不可能懂得“触碰异性臀部”带有性意味。

法律和多学科知识更不支持男孩有意“摸臀”的说法。法律上的性骚扰,须以“违背他人意愿”且具有性冒犯的主观故意为构成要件。4岁幼童属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心智远未成熟,不具备性意图与性辨别能力,客观上不可能产生性骚扰的主观故意与实行行为。如果把事件中的触碰定性为性骚扰,就如同将女子揪住男孩不放的动作,说成是“猥亵儿童”一样荒谬。

诚然,男孩的触碰给女子带来了不适,家长也确实该负管教疏忽之责。但事发后,家长已进行口头道歉并赔付医药费。按照常情,在未造成更多实际伤害的情况下,双方本该就此和解。但女子不依不饶,提出书面道歉的要求。家长顾虑那样会给孩子“扣上‘故意’的帽子”“造成一生的伤害”,从而选择拒绝,其反应委实可以理解。

一起在常人看来互说一句“对不起”就能解决的摩擦,却要走向法庭对峙,很难仅用“意气用事”来解释。对于“故意放大冲突好蹭流量”的指责,女子辩解称,“我是干自媒体的,当然希望流量,但不会被流量裹挟做颠倒黑白的事情。”不过,网友发现,女子个人账号此前发布的作品中,大约一半涉及同陌生人发生冲突的记录,其中一条是“大战宿管之破解道德绑架教程”。而众所周知,对立与冲突,正是算法逻辑下的“流量密码”。

女子这种创作偏好,令其自我辩解略显无力。难怪许多人怀疑:女子此次执意“小题大做”,并非真正为了“维权”,而是试图通过把事情“闹大”,来为自己的账号引流涨粉。如果确实如此,则本质上就是一种以“打官司”为名的“流量碰瓷”。

流量经济时代,“吃流量饭”无可厚非。但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获取流量应当遵守法律,遵循公序良俗,而不是搞歪门邪道,恶意碰瓷,甚至不惜消费一个4岁的孩子。流量并非“捡进篮子就是菜”,来路不正的流量更可能是“烫手的山芋”。目前,相关平台已对女子的个人账号采取限制措施,舆论也几乎一边倒地对其提出批评,恰恰证明了这一点。

流量无罪,但靠碰瓷得来的流量有毒。把一次4岁孩童的无意触碰,硬说成“性骚扰”去起诉,不仅浪费司法和舆论资源,还会消耗人与人之间的宽容与信任。法律是正当权利的保障,而不是“流量碰瓷”的工具。把法律当“流量碰瓷”工具,是对法律精神和互联网生态的双重伤害。奉劝每一个想吃流量红利的从业者:安心走正道,别动歪心思。否则,流量来了,也可能吃不了兜着走。

(作者系第一财经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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