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财讯:交通部9月20日下发通知,提出适当放宽外商独资船务公司市场准入条件和经营范围。
通知提出,允许外国航运公司根据需要直接在我国境内投资设立独资船务公司,不必先行设立常驻代表机构;允许外国航运公司在其具有稳定货源或客源的对外开放口岸城市设立独资船务公司。
此外,独资船务公司的注册资本全部缴付、开业满一年后,可在外国航运公司具有稳定货源或客源的其他对外开放口岸城市设立独资船务公司分公司;允许经批准的独资船务公司或其分公司,为该独资船务公司的母公司拥有或经营的船舶提供揽货、揽客、签发提单、出具客票、结算运费和签订服务合同等服务。
目前,欧盟与美国之间的贸易谈判正处于关键阶段,双方力争在7月9日之前达成一致。
健全适配新质生产力需求的产品体系。
“常规”货量的回归和即将到来的旺季预示着未来运费将强劲上涨。
盘面上,港口航运板块走强,银行、光伏、化工板块涨幅居前;军工股全线调整,半导体、算力、机器人、AI应用题材走弱。
面对当前全球经济格局深刻调整、不确定性加剧等挑战,开放与合作仍是最大的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