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新闻追逐于大部制改革的表象,即某部门被拆解、被合并,或某部门扩权时,研究者和“两会”的代表与委员,更应沉下心来,细加分析,包括大部制改革的基本逻辑。
从1952年到1998年,中国共经历了七次机构改革,目前即将付诸讨论的是第八次机构改革方案。纵观前七次机构改革,其改革重点是解决人浮于事和机构臃肿的问题,而职能转变在其次。
因为机构改革的“帕金森定律”告诉人们,从人员和机构数量上讲,机构改革是一个怪圈。怪就怪在,当因为机构臃肿、人浮于事之时,在精兵简政的思维下,需痛下杀手“精减撤并”。而“精减撤并”过后一个时期再做加减法,人们会惊讶地发现,机构更加臃肿了,人浮于事也更为严重。
而机构改革的最大困境就在于只看到或者只想解决人员和机构的数量问题。一轮轮改革下来,局面愈加难以控制。邓小平曾用下列词汇形容这一局面的后果:“高高在上,滥用权力,办事拖拉,不讲效率,不负责任,不守信用,互相推诿,打击报复,压制民主,贪赃枉法,徇私枉法……”他在党的十二大上,将机构改革列为21世纪之前20年内要做的四件事之首。
30年过去了,当仍旧无法摆脱“帕金森定律”之时,我国的机构改革应该考虑什么?笔者认为应该尽可能避开“量”的怪圈,而进行“质”的整合,即将机构改革的首要任务确定为职能转变和职能聚合。
于是,在本届“两会”上,我们看到,铁道部被一分为三,政企实现分离;卫生部和计生委合并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成立,整合了诸多部门的食品药品监管职责;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成立;电监委被合并入国家能源局;国家海洋局重新整合了渔业、海监等海洋监管职能。
政府职能聚合也并非简单地拼凑,在大部制改革方案落地之后的一两年内,从中央到地方必将重整旗鼓,使之行政职能有机化,人员配比有机化。
综上可见,新一轮的大部制改革的着眼点并非在于消减机构和精简人员,而是直接将改革的方向切换到政府职能的转变与聚合上。
必须很清醒地看到,只有实现了职能的转变,实现了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以及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和下放生产经营活动审批事项,减少资质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具体行政行为,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才能解决人浮于事和机构臃肿的“帕金森定律”。
(作者系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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