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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去纽约玩,一来当地酒店贵得离谱,曼哈顿的五星级酒店,大多都要二千多美元一晚,这让我很好奇,到底是否那些住客需求,可以把房价推成这样。二来因为出差太多,一直抗拒住酒店,总觉得很是压抑,于是上网搜寻服务式公寓。结果找到了英国的一个网站 Housetrip, 里面出租的房子都是住家,便挑选了一个在 Chelsea 的公寓,算下来不到四百美元一晚。
网站只不过是提供一个交易平台,信用卡支付了房租之后,就可以得到房东的联系资料,自行安排钥匙交接事宜。
入住很方便,按照房东寄来的邮件的指引,从机场直接到公寓大堂前台,从门房那里签收钥匙,同时交了 650 美元的押金,就可以上楼了。
这确实是住家,因为衣柜里面放满了房东的衣物,冰箱里面还有油盐酱醋,但是房间非常干净,和照片上展现的没有不同。和另外一位来纽约度假的朋友说起,原来他也是用这样的方法租了一个公寓,5000 美元一个月,就在上西区中央公园旁边,唯一遗憾的,是周边没有买杂物的商店,朋友怪自己功课做得还不够仔细,没有做好住宅附近的资料搜集工作。和我不同的是,他使用的是美国网站 Airbnb。
后来,在纽约时报上读到克鲁格曼的专栏,讲述的就是 Airbnb 的创业故事:一个想要创业的年轻人,口袋里面却没有钱,甚至付不起给朋友的租金,于是想出一个主意:不如在自己租来的房子里面放上几个气垫床招揽租客,然后自己充当导游。因为有了互联网,于是很快有了第一批客人,很快他们做成了这个网站,很快,这个网站现在已经扩展到全球,在香港也有了中文版。
把自己家里面空闲的睡房租出来,可以说是两全其美:降低了游客原本只能住酒店的开支,而自己则可以利用多余的空间赚取收入。而这门生意的理念在于“分享”,当然,还有一个更重要的理念支撑这种模式,那就是“信任”。
当我告诉我的家人,这次旅行不如试试这个方法的时候,家人第一个反应是那个网站是否靠得住。毕竟互联网欺诈很多,而且不像酒店,有一座实实在在的大楼在那里,支付了全款,谁知道那个网络上自称的房东,会不会消失呢?
我倒是没有这方面的担忧,看看网站的用户和使用记录,显然这样的模式已经存在不短的时间。不过把押金交给楼下的门房的时候,因为没有收据,心里面倒是嘀咕了一下,直到和房东通过电邮联系,对方告诉我不需要担心,才真的放下心来。
如果这个社会假设相互之间不会欺骗,有契约精神,那交易成本就会大大降低,其实是对各方都有利的事情。就怕有人利用这种信任钻空子,这样的人多了,那这种经营模式,也就没有了继续下去的可能,至少就不会变得如此便利,因为需要制定太多的规则来减少漏洞。
不过这样的经营模式最近有点麻烦,纽约市长彭博正在考虑打击出租房子的房东们,因为根据纽约法律,私人住宅是不能进行酒店式经营的。政府之所以开始关注这个问题,一来是因为酒店业界的压力,这种模式确实给酒店的生意带来影响,还有就是有一些住客投诉:看到不同的陌生人拖着行李在电梯和大堂进进出出,觉得不舒服不安全。当然,还有一个问题,那就是纳税。房租收入,网站只是收取百分之六左右的中介费,其他的都归房东。虽然 Airbnb 表示,他们会定期把房东的收入上报给税务局,但是如果房东通过的是向 Housetrip 这样的英国公司成交,那就无法追查了。
互联网带动了新的产业模式的出现,也带出了新的法律监管问题,这已经不是一个新鲜话题了。不过作为一个使用者,我倒是非常喜欢这样的模式。如果足够八卦,甚至可以找到名人居住过的地方,还可以和在家里面一样做饭洗衣服,甚至开 Party。而把空置的房间推向市场,从某种角度,也是一件蛮环保的事情。不单单是分享住房,在美国流行的 Zipcar, 当初就是这样的理念,把你自己暂时不用的车,分享给周边需要临时短暂使用的人。
不过做这样短暂出租的房东,说到底需要信任陌生人,家里面的私人用品,总是能够透露出太多信息:比如,从衣柜里面的衣服,我就猜出,房东是一个单身女性,而我的朋友就开始大胆猜测,他的房东应该是个同性恋,因为太多肌肉男的 DVD 放在那里。
闾丘露薇
出生于上海,毕业于复旦大学,后移居香港。
1997 年加入凤凰卫视,当过记者、主持人,现任采访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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