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从几乎每一个贪腐案例中都能看到团伙的存在,一个人牵出一个人,最后呈现出团伙的全貌。无论政府还是企业,团伙现象都存在。那么,团伙和团队(组织)究竟是什么关系呢?
任何组织都是人的聚集,人聚在一起总是为了某种目的,也总是需要利益激励。在组织形成的过程中,既有正式的结构(正式规定的明确的流程和规范),也有非正式的结构(如工作外的交流),组织总是这两种结构的混合体,这很正常。
把非正式的结构再做细分,会发现,因为是同乡同学师生,因为有亲缘情缘地缘,因为有共同理想和职业兴趣,容易形成类聚效应。这种类聚对组织往往能起到志同道合、精诚团结、减少扯皮的作用,是对正式结构的某种补充。而由于人和人的非正式交流是不均等的,自然会形成“走得比较近”的各种圈子。
问题出在握有一定组织权力的领导身上。如果领导习惯“用自己的人”,本身搞圈子和帮派,就会在组织中形成“对事又对人”甚至“对人不对事”、“看理又看情”的风气,正式规则外的“弦外之音”反而在起作用。至此,表面看,组织依照正式结构运作,但在正式的外衣下,组织已开始靠“非正式结构”,也就是运作的团伙化。
倘若对这种文化不加节制,圈子一定会发展成与其自身利益高度关联的帮派势力,团伙的力量会毁了整个团队的规则。团伙文化的主要特征,一是围绕某个“老大”固化一种圈子和利益安排,罔顾组织整体利益;二是排他性与封闭性,不开放,习惯清除异己;三是不公平,不按正式的、明定的规则办事。
团伙文化哪里都有,也很难根除,因为它是非正式结构的派生物。但组织必须注意把这种文化压缩到较小的范围,不使其泛滥,特别是在领导层泛滥。一旦团伙和追逐权力的欲望相结合,对整个组织文化的破坏是惊人的。组织成长的长久之道,是以科学界定的法理化制度,作为组织权威的来源,这种权威外于并高于任何个人利益。科学的、法理化的制度权威也是组织管理中的基本约束机制,它追求的是精确、稳定、公正、连续和可靠,并促进“争权夺利”的政治化过程,演进为充满民主理性和技术理性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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