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飞机上违规使用电子设备、打骂机组人员、擅开安全门……这些行为严重影响民航飞行安全。全国人大代表、东方航空集团党组书记马须伦表示,宜加大力度打击各种“空闹”现象,对擅开安全门等行为建议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等惩罚。
在4日下午全国人大上海代表团议案会签时,马须伦说,近年来民航非法干扰行为逐年上升,尤其从去年至今,威胁民航安全的空中打架、拦截飞机、机上吸烟、打开安全门等事件有增无减。2014年全国接获近万件乘客在机上不守秩序的案例,导致航班起飞延误、返航等,严重干扰航空正常运营。
如东航就发生过乘客强开安全门的事件,给航空公司带来损失,也耽误了其他乘客的行程。
“目前,刑法对民航非法干扰行为存在定罪标准过高的问题。‘破坏交通工具罪’的构成要件,必须是‘破坏’行为足以使航空器发生‘倾覆’或‘毁坏’危险。在实践中,这种构成要件难以证明,使得很多非法干扰行为逃脱了刑事处罚。”马须伦说。
目前我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了对民航非法干扰行为处理的条款,但惩罚的力度和范围有限。比如,2015年1月15日发生的东航MU2036航班旅客非法打开紧急出口舱门事件的处理中,机场公安机关对旅客违法行为最高只能处以15日治安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
马须伦的议案中表示,在美国试图打开“安全门”的乘客常常会面临损坏飞机、干扰机组人员等指控,最高可被处以20年监禁。
基于此,马须伦建议,我国宜完善刑事立法,在出台新的《刑法修正案》时,将“不听从机长安全指令”的行为作为犯罪,并规定“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法定刑,有效震慑空中犯罪,维护航空运输秩序。在修改刑法条件尚不成熟的情况下,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司法解释,明确“破坏交通工具罪”等罪名的适用范围,将“破坏航空器”以及“不听从机长安全指令”的行为作为犯罪,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马须伦透露,近期民航主管部门召集航空公司开会,研究建立民航旅客信用信息记录和联动机制。“我们建议在主管部门指导下,尽快建立航空‘旅客黑名单’相关制度,加大对‘空闹’现象的治理力度。”
对机票销售价格和航空销售网络平台的相关要求,是《公约》条款的重要组成部分。
包括国航、东航和南航在内的三大航,以及海航航空集团、深航、川航等多家航空公司陆续发布声明,为航旅纵横推出的“民航官方直销平台“背书。
自5月10日以来,江苏省的整体旅游订单量同比上升,其中机票、酒店及景区门票等细分领域均实现不同程度增长。
多家航司在今年暑运的运力投放高于去年同期,但机票的裸票价格却仍比去年同期要低。
航班和旅客量同步提升下,票价水平也一改往日的“旺丁不旺财”,以至于不少旅客没能在节前最后一刻等到此前小长假多次出行的票价跳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