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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网站消息,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通知,宣布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政策。新政策涉及最高贷款度、异地申请贷款要求、余额提取方式等,自10月9日起执行。
住房公积金贷款方面,新政策限定:公积金缴存人申请贷款时,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的10倍,且不超过月缴存额对应的贷款最高额度;异地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在芜湖市购房,需本人或配偶有一方为该市户籍,且符合芜湖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政策执行本通知第1条规定;对名下有住房的家庭,暂停发放第三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与此同时,芜湖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也作了调整。具体包括: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缴存人,办理购房首次提取时,本人及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必须预留贷款额度的10%用于贷后还贷。申请改善性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缴存人,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仅能用于还贷提取。
据悉,新政策自今日起执行,10月9日之前已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申请的,执行原政策,10月9日(含)之后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申请的,执行新政策。
探索构建以LPR为核心的贷款多元基准利率体系可能是后续重点工作之一。
一季度居民部门债务增速自1995年三季度以来首次出现负增长,房价下行压力和收入增长放缓是制约信用扩张的关键因素。
4月末,人民币贷款余额280.5万亿元,同比增长5.6%,与此前相比贷款增速放缓。
从国际实践看,美联储、国际清算银行(BIS)等主要机构对于“信贷”的统计中,都同时涵盖了贷款和债券。如果参考这一做法,将银行贷款和银行债券投资合计来看,近几个月该指标增速在8%左右。
该市将“互提互助”政策覆盖到自建、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