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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信诉58同城不正当竞争一审获胜

第一财经 2016-10-20 23:08:00

作者:武子晔    责编:王佑

法院判决优信获10万元人民币的经济赔偿,58同城则需在判决生效后连续10日在其官网首页发表致歉声明。

二手车电商平台优信二手车(下称“优信”)与58同城的开战,今天有了新进展。

优信宣布,于4月份起诉58同城侵权案的一审判决以优信胜诉告终。这一起诉缘于之前优信的一个发现,当用百度搜索优信关键词时会出现优信二手车-58同城的链接,但当点进去后出现的却是仿冒优信二手车的页面。优信认为58同城刻意设置了“优信”和“优信二手车”与搜索引擎之间的链接,同时还仿冒“优信二手车”的品牌标识,已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应当依法予以制裁,因此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优信方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58同城立即停止使用“优信”及“优信二手车”字样、连续30日在其公司网站首页及国家级报刊头版发布致歉声明,并赔偿优信经济损失3000万元人民币。但在优信准备起诉58同城之际,58同城方面却表示:““关于这件事情,我们不想配合对方的炒作,所以不会作出回应。”不过,58同城随后在背地里悄悄地删掉了涉嫌侵权违法的链接。

之所以要求3000万的巨额赔偿,优信方面给出的解释是:本次案件不仅关系到优信和58同城,更关乎到正义。“目前中国互联网行业的违法成本很低,执法成本却很高”,优信执行总裁彭惟廉此前面对记者采访时强调。

10月初,朝阳法院对此案件进行了一审判决。据了解,法院认为58同城确存在侵权行为,且反驳所提供的证据不成立。但最终判决结果为,优信方面获得总计10万元人民币的经济赔偿。而58同城方面则需在判决生效后连续10日在其官网首页发表声明,以消除仿冒行为给优信带来的负面影响。逾期不履行,将会在相关媒体上公布判决主要内容。

业内人士认为,本次判决的赔偿金额虽与申诉请求的相差甚远,但却是互联网企业维权案中的一种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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