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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康:一定要把宪法形成一个动态的法 给创新一个空间

第一财经 2016-11-22 10:04:00

作者:贾康    责编:孙维维

要在创新中发展,动态中发展,前面要给出一个弹性的空间,发展中规范,有些东西你看不准的时候要给出试错的可能性。

编者按:2016年11月19~20日,由凤凰网与凤凰卫视联合举办的“2016凤凰财经峰会”在京举行。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院长贾康在20日在“中国企业的未来”分论坛上发言时表示,大家认同的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这个没错,但是少了前提,有法可依

以下为贾康部分发言:

我不敢做总结,做一点点评吧,刚才市场人和企业家都体现了他们看好这样一个预期,我也认同刚才陈教授的点评,但是我想强调一点,汪董刚开始说的一个问题,一个基本矛盾,创新和依法这之间是完全一致的吗?显然不一致。

很多创新它就是要突破原来的框子,哪怕这个框子是法规定好的框子,这个里面我想强调过去我们说走向法制国家,全民依法治国是现代化国家特征,大家认同的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这个没错,但是少了前提,有法可依,后面跟着强调要有良法可依,这个法一定要动态地改进,根本大法、宪法做了几轮的修正,以后你说不修了我不信,一定要把这个法形成动态的法。

这个法定给出动态的弹性空间,要在创新中发展,动态中发展,前面要给出一个弹性的空间,发展中规范,有些东西你看不准的时候要给出试错的可能性。现在我觉得中国确认自贸区的概念里有一个非常肯定的,有一个明确的规则,对于企业主体来说是负面清单,说清楚什么事你不能做,然后别的都可以做,这个负面清单是不是可以成为法的形式,我觉得有良法可依、给出弹性空间的形式,法之禁止即不可为,天高任鸟飞。(备注:原话是“法无禁止即可为,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

创新中间发现哪些地方有问题,有关部门在启动立法的过程把负面清单放进去,原来负面清单里面认为可以去掉的把它排除掉,这才是优法的过程,这才能真正有生命力的按照全民依法治国的逻辑往下走,有良法可依,然后是有法必依,当然有法必依在中国实话实说,做的有很多不能令人满意之处的,但是我说的逻辑链条后面那个环节上。

回到现在这个环节,我觉得企业家其中有很多人其实他内在的这种创业创新的冲动能够得到现实回应的同时,你还必须注意到另外一些企业家,他在创新中间可能碰得头破血流,这些人怎么样给他试错的空间,怎么样给他可能的止损,失败者同样有价值,怎么样给他失败经验给其他人启示,而且他是有限责任,他有可能在寻求东山再起,互联网创新里面开始烧钱的那些企业家实在是大有人在,那个时候互联网烧钱成为一个热词。

很多企业家在那个里面租了大量的写字楼的空间,一个一个工位摆在那儿,几百人在那里烧钱,那个时候很著名的一个公司,三个字的,我不说它了,现在已经没有人知道了,但是那个时候一个女性的掌门人还是非常受人尊重。以后的创新所谓发展中创新和规范中发展,应该给这些哪怕失败者,也要给他们空间也要给他们东山再起的最大努力创造的环境,这是我们要共同探讨的良法。(作者系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院长)

第一财经获授权转载自“贾康学术平台”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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