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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垃圾围村”全国性难题 广东拟为垃圾处理设施选址立法

第一财经APP 2016-12-01 00:17:00

作者:冯芸清 ▪ 曾纯之    责编:汪时锋

农村垃圾治理是全国性的难题,其中,“邻避”问题严重制约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设施的建设,广东拟用立法的方式来解决这一问题。

作为全国性的难题,农村垃圾治理首先难在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选址上,广东打算用立法来解决这一问题。

11月29日,《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居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设施选址的决定(草案)》(以下简称《决定(草案)》)提交审议。当天下午,广东省人大十二届人大常委会还就推进农村垃圾管理工作情况向省政府进行了专题询问。

村民反对拖慢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进度

据住建部测算,我国农村约有6.5亿常住人口,仅生活垃圾如果按每人每日产生0.5公斤计算,一年可产生约1.1亿吨垃圾,但其中有0.7亿吨未作任何处理。

垃圾以村为单位统一收集,经转运,运送至垃圾处理站处理,这是目前国内解决农村垃圾问题的普遍模式。

但在垃圾处理站的选址问题上,因担心环境卫生问题,不少村民反对将站点建在村庄附近,导致在垃圾处理站的选址问题上存在不同程度的“邻避问题”,从而严重制约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设施的建设。而继续沿用简易填埋垃圾的做法将造成土壤、河流水体、大气等方面环境污染加剧,垃圾围村问题也就久攻不下。

今年广东省十件民生实事明确提出全面完成“一县一场”建设任务,但截至今年10月底,仍有6个县区没有完成建设任务,其中2个由于选址问题至今仍未开始动工。

为此,《决定(草案)》明确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设施建设的公益性,强调选址建设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如果垃圾集中处理设施服务多个区域的,选址时可以由所服务的区域分别确定一个备选选址方案,然后进行备选选址方案比选。

《决定(草案)》还提出两个原则——公开和谁污染谁付费。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黄龙云表示,选址的整个过程必须公开,“公开就会造成公众参与,参与的过程会造成一个博弈,博弈的过程实际上就是一个相对公平的、互相让渡的过程,就是取得一个最大公约数”。

黄龙云同时认为,一次性征地补偿是不合理的,一旦处理设施选址确定,该设施服务区域的其他村镇应当付费给设施所在村镇,也就是长期补偿。

垃圾分类处理不完善致源头减量难

2015年11月,住建部等十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垃圾治理的指导意见,这是我国中央政府层面第一个专门针对农村垃圾的文件,提出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时,全国90%以上村庄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并且,提出了六大治理举措,即建立村庄保洁制度、推行垃圾源头减量、全面治理生活垃圾、推进农业生产废弃物资资源化利用、规范处置农村工业固体废物、清理陈年垃圾。

其中,推进垃圾源头减量是一大难点。从2012年起,广东就力推农村垃圾治理,不仅出台了多个文件,省人大常委会在四年里专题询问了3次,以督促政府落实责任,但是根据最新的省政府报告,目前农村垃圾分类减量和资源化的比例仅为33.55%,相对去年提升幅度很小,离2017年年底要达到50%以上的目标仍有不小的距离。

广东省住建厅副厅长杜挺指出,主要是群众的参与度还不够高,另外,垃圾分类处理的链条还不完善也是垃圾分类和资源化比例低的原因。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环保咨询专家陈善坤表示,农村生活垃圾最好的办法就是从哪里来回哪里去,平时吃剩的东西可以作为肥料再回到土壤,另一方面,有些工厂生产的包装物需要被充分回收,因为它是可以循环再利用。经过这两项的减量后,一些产品确实不能再回收利用的,还是要逐步回到收运系统。

对于一些偏远的地区,不仅要源头减量,还要就近处理。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辛瀑提议,在农村使用小型的专用垃圾焚烧炉对垃圾就地集中焚烧处理,“现在有这种小型的炉具,产生的预热先把垃圾烘干,然后再进炉子高温焚烧,垃圾烧到800度以上二恶英那些基本上没有了,效果非常好”。

辛瀑认为,农村垃圾就地焚烧是根本性出路,既可解决转运模式上高负担、高成本、高管理等问题,也可解决垃圾处理站选址困难问题。

不过,陈善坤认为这些小型的炉具存在问题。一方面,国内还未形成针对这种小型炉的技术标准,另一方面,它产生的灰渣到底能不能够再做堆肥处理回到土壤,这还需要进行检测。

对此,辛瀑呼吁政府加强研发创新力度。据悉,广东省政府明年考虑专项安排一个基于镇一级垃圾处理专项设备的研发经费,加强在这方面的创新和研发。

垃圾处理不规范造成二次污染

来自住建部的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末,全国58.8万个行政村中,对生活垃圾进行无害化和非无害化处理的仅占37%,全国村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只有11%。同期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率为95%,其中无害化处理率达89%。

在广东,目前全省已经建成了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场113座,但是其中仍然有45.1%的处理厂没有达到无害化等级标准处理的要求。另外,省人大委托第三方的评估发现,有相当部分的垃圾处理厂里面存在着作业不规范、管理不到位的问题,甚至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对此,广东省人大代表莫坤宝提出两个建议,一是借鉴污水处理厂24小时在线监控手段,对垃圾处理站加强监督。另一方面,将处理站每吨垃圾的处理质量与企业的资金结算挂钩,而非“仅仅按量付费”。

除垃圾处理站点外,村里的垃圾收集点长期堆积垃圾,反成污染源。广东省常务副省长徐少华建议引入PPP模式交给专业化的公司来运营,定时收集垃圾收集,“专业化的企业有很多技术,包括它的垃圾桶的设计,或者说它根本就不需要垃圾桶,直接来进行收运”。

此外,从垃圾收集到终端的垃圾处理,整个垃圾处理流程离不开“钱”。在十部门意见中,主要渠道是各级政府投资,除了中央财政,省、市两级财政给予积极支持,费用将纳入财政预算。另一个渠道则是鼓励村集体出资和村民缴费,或者引入社会资本。

值得一提的是,广东省政府运用财政手段,减少厅局的专项资金,增加转移支付,使市县政府财政兜底农村垃圾处理的所有费用,倒逼一系列与垃圾处理相关的制度的完善、落实。

“县政府、镇政府就应该去做这个事,特别是县镇政府财政兜底后,就必须对垃圾处理进行思考、完善和管理。省里的相关厅局就是管理和考核。”黄云龙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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