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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银行“手撕”国诚金融500万风险保证金挪用说法 称仍在账户被法院冻结

第一财经APP 2017-04-06 14:52:00

作者:李静瑕    责编:于舰

对于国诚金融公告中提及浙商银行将500万风险保证金“挪为他用”,浙商银行在4月6日发布《关于对国诚金融发布虚假信息公告的声明》称,“这与事实情况严重不符,属于虚假信息”。

因受到关联公司国阳财富兑付危机影响,2016年8月陷入投资人挤兑危机的上海国诚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诚金融”),在今年4月初再将浙商银行拉入存管保证金挪用漩涡。浙商银行也在4月6日发布公告,“手撕”国诚金融。

4月1日,为了“增强投资人对公司兑付计划的信心”,国诚金融在其网站发布公告公示当前公司的受限制的资产信息,其中就包括在浙商银行的存管保证金500万元。

不过,根据国诚金融的公告称,“2016年6月20日,我司依据《浙商银行保证金存管协议》约定将500万保证金汇至指定账户,同日,浙商银行未经我司允许且事后未通知我司,擅自将上述保证金转至浙商银行内部账户,任由浙商银行挪为他用”。

公告所称的过程也较为曲折。国诚金融称,2016年12月23日,浙商银行主动找到公司,声称浙商银行通过技术手段,使得公司存管资金躲过法院的查封,投资人诉讼冻结的仅是账户额度,非保证金。为了防止同样事件再次发生,要求解除存管,将保证金尽快退回。同日,浙商银行与国诚金融签订《终止资金存管业务合作协议书》,协议书约定,"我司应在2017年1月15日前结清全部的存管标,浙商银行将保证金退还至我司指定账户专用于投资人的兑付。我司结清存管标后,浙商银行却拒绝履行保证金的退还义务"。

不过对于国诚金融公告中提及浙商银行将500万风险保证金“挪为他用”,浙商银行在4月6日发布《关于对国诚金融发布虚假信息公告的声明》称,“这与事实情况严重不符,属于虚假信息”。

同时,浙商银行也表示,国诚金融根据与该行签署的存管协议存入该行的人民币500万元风险保证金至今仍在该公司风险保证金存管账户,且该账户目前已被法院冻结。后续,浙商银行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法院指令及合同的相关约定进行操作。

2017年2月23日,银监会也正式落地《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下称《指引》),明确了网贷资金存管业务的定义,明确了网贷机构资金存管业务流程、职责,对存管人也提出了相应的门槛。要求存管人即商业银行,不对网络借贷交易行为提供保证或担保,不承担借贷违约责任。

银行P2P资金存管也在加速落地,不过银行对P2P资金存管也有自己的门槛,对相关风险保持警惕。正如浙商银行与国诚金融之间的“扯皮互撕”,虽然银行及时回应,但是难免伤及银行声誉,这也是不少银行的担忧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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