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股票

分享到微信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锦龙股份:原董事长收购东莞证券股权时行贿达6411万

第一财经 2017-05-04 08:32:00

责编:伍康

2016年年初,锦龙股份曾公告称,因“无法与董事长杨志茂本人取得联系”,自2016年1月18日至2月22日期间,锦龙股份曾停牌长达一个多月。

5月4日消息,锦龙股份公告称,本公司于2017年5月3日收到广东诚展律师事务所发来的《告知函》,《起诉书》称本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原董事长杨志茂为使本公司在收购东莞证券股权事项中得到关照和帮助,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人民币6411万元,广西检察院南宁铁路运输分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将杨志茂涉嫌单位行贿一案向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提起公诉,公司未被列为被告。

《告知函》称,广东诚展律师事务所委派的律师作为杨志茂涉嫌单位行贿一案的辩护人于2017年5月3日签收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南宁铁路运输分院起诉书》。《起诉书》称,本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原董事长杨志茂为使本公司在收购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事项中得到关照和帮助,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人民币6411万元。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南宁铁路运输分院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将杨志茂涉嫌单位行贿一案向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鉴于被告杨志茂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可以减轻处罚。  此外,《告知函》称,在上述针对杨志茂涉嫌单位行贿案的《起诉书》中,本公司未被列为被告。截止目前,本公司未收到针对本公司涉嫌单位行贿案的起诉书。

同时也在5月2日晚,锦龙股份发布公告称,因公司涉嫌单位行贿,参股公司东莞证券IPO中止,同时锦龙股份拟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受此影响,3日,东莞证券的两大参股公司东莞控股、锦龙股份开盘即双双跌停。截至当天收盘,两只股票还是锁定在跌停板上,其中东莞控股13.27元/股,跌幅9.97%;锦龙股份20.47元/股,跌幅9.98%。

早在2016年年初,锦龙股份曾公告称,因“无法与董事长杨志茂本人取得联系”,自2016年1月18日至2月22日期间,锦龙股份曾停牌长达一个多月。

 

举报
一财最热
点击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