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教育厅就高校人才流动下发通知明确,要科学合理统筹人才薪酬待遇,高校之间不得片面依赖高薪酬、高待遇竞价抢挖人才,不得简单以“学术头衔”“人才头衔”确定薪酬待遇、配置学术资源。
以“头衔”论人才的问题,在近年来的高校人才引进中,表现得十分明显:不少高校的人才招聘广告公开为院士、长江学者等明码标价。福建教育厅发文针对的就是这一现象。但是,要治理这一现象,仅靠发文是远远不够的,关键需要改革对高校、对人才的评价体系。
高校之所以在人才引进时特别重视“头衔”,以“头衔”论人才,主要原因是我国在评价大学的学科实力、师资实力时,都采用有多少“头衔”人才这一重要指标。于是,高校就按这样的指标,来“建设”学科、“建设”师资队伍。
鉴于要在本校内培养出一名院士、千人学者、长江学者需要较长的周期,因此,很多高校就把精力用到引进有头衔的人才上。这导致了高校间的人才竞争变为头衔争夺战,而且,出现“重引进,轻培养”的问题。一些中西部地区的高校,由于办学条件有限,每培养出一名获得“头衔”的人才,都面临被东部地区、发达地区高校用重金挖走的风险。而东部地区、发达地区高校这样“建设”人才队伍,也引来本校青年教师的不满;引进的人才由于缺乏支持其持续发展的土壤,也面临“水土不服”的问题。
笔者以为,要让高校不以头衔论人才,需要改革对高校的评价体系,不能用拥有多少有头衔的人才来评价高校的实力。对于高校的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不能只看结果,进行“结果性评价”,而需要重视“过程性评价”。
而对于学科和师资建设的过程性评价,应该是学校怎样基于本校的办学条件,通过重视本校原有人才的使用、管理,促进他们提升能力,专注教育教学和学术研究,在这一过程中,学校再适当引进能促进教育教学和学术研究的人才。
要实行过程性评价,就需要进一步推进对高校和人才的专业评价。总体看来,由行政部门主导的评价,善于制订一系列显性的行政性指标,用以评价不同高校,这简单、宜于操作;但是,却忽视了学校间的差异,也不注重学校办学的过程。只有实行专业评价,才能按专业的教育标准和学术标准,评价学校办学的进步和学者的能力、贡献。
举例来说,就学者的学术能力和学术贡献来说,行政性评价会重点关注论文是否发表、发表在什么档次的期刊、发表数量多少,而专业评价并不在乎论文是否发表,而在乎论文本身有无创新价值。即便一名教授长达七八年没有发表一篇论文,可是专业同行评价其正在做十分有价值、难度极大的突破性研究,照样会给予肯定性评价。
我国人才评价头衔化,也和行政主导人才计划、学术评价密切相关。入围计划、获得项目本身因“代表”行政部门对学者的认可,而变为学者的成就以及学者所在机构的成就。也就是说,只要入围计划、获得项目,还没有开展研究,就已经获得“头衔”、功成名就,长江学者就这样变为所有学者都追求的“头衔”。
这种“头衔化”评价,既导致学术评价追名逐利、急功近利,也影响学术的平等竞争,遏制学者的学术创新热情。因此,学术评价去头衔化,是我国当前建设“双一流”大学必须解决的问题,这要求整体学术评价去行政化,推进专业同行评价。国家教育规划纲要指出,要推进专业评价,鼓励专门机构和社会中介机构对高等学校学科、专业、课程等水平和质量进行评估。
(作者系上海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