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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航新征程】社论:乡村宜居是一种美好生活需要

第一财经 2018-02-06 21:41:23

作者:社论    责编:许云峰

要以农村“整洁、美丽、和谐、宜居”为目标整治农村人居环境,切实解决农民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

继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全面部署乡村振兴战略后,近日又出台了一份旨在改善农村居住环境的文件,决策层对于“三农”问题的重视程度由此可见。

2月5日,中办、国办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提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到2020年,要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村庄环境基本干净整洁有序,村民环境与健康意识普遍增强。

乡村要振兴,一个宜居的环境可以说是必要前提。而通过整治农村人居环境打造宜居乡村,重点不外乎生活垃圾、水污染治理,乡村基础设施改善以及乡村文化建设几个方面。

实际上,过去几年在一系列政策的推动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已有成效。以生活垃圾和水污染为例,2014年11月全面启动农村生活垃圾5年专项治理,使全国90%村庄的生活垃圾得到处理;2015年4月发布《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即“水十条”),明确2020年新增完成环境综合整治的建制村13万个。此后,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和生活污水处理率均迅速增长,2016年全国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率达60%。至于基础设施和乡村文化建设,改善亦颇为明显。

但这些成效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和不少地区农村居民愿望相比,尚有差距。突出的重点是中国农村人居环境状况很不平衡,包括部分地区存在垃圾污水带来的环境污染和“脏乱差”等问题,不少农村村容村貌、乡村文化建设落后。比如,在中西部一些具备旅游资源的乡村,因缺少公共厕所等设施,时常让游客却步。

部分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率较低,一定程度上是治理费用原因,有的地方必须要建设施,但经济效益不高,导致地方政府动力不足。因此,需要加大财政投入和金融支持力度,并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引导公益项目和企业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文化是大多数农村的短板,乡村曾经是中国文化传承数千年的重要载体。乡村文化复兴和建设,除了保护和开发利用好历史文化村落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深入发掘乡村背后的故事和文化基因外,还应将财政资金用于加强农村文化教育,完善乡村文化基础设施,推进乡村文化站、农家书屋、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等惠民工程建设,丰富农民精神生活。

同时,各地各村各有其文化内涵,要力防千村一面。比如,徽派建筑是古徽州文化的特色,在原徽州“一府六县”应该予以传承,但其他地区与徽州文化几无相关性的乡村,则不宜照搬移入。同时也不应将乡村景观城市化和西洋化,而应该注重保护和保留原生态村居风貌,与引入的现代元素相结合。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也需考量区域发展差距,因地制宜。对于东部地区和中西部城市近郊区等有基础、有条件的农村,在人居环境已有一定基础的背景下,未来需要全面提升质量,即在2020年要实现生活垃圾、水污染处理和卫生厕所全面普及;针对地处偏远、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农村,在优先保障农民基本生活条件基础上,要实现人居环境干净整洁的基本要求。

没有农业农村的现代化,就没有国家的现代化。目前农村人居环境状况很不平衡,以及部分地区脏乱差问题,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短板。因此,要以农村“整洁、美丽、和谐、宜居”为目标整治农村人居环境,切实解决农民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让美丽乡村成为农民的宜居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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