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阅读周刊

分享到微信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美国作家菲利普•罗思去世,他为美国梦造了一座镜宫

第一财经APP 2018-05-25 10:40:15

作者:云也退    责编:李刚

5月22日,美国当代最重要的作家之一菲利普•罗斯逝世,享年85岁。

美国当代最重要的作家之一菲利普•罗斯(Philip Roth)5月22日逝世,享年85岁。

罗思1933年出生于美国新泽西州纽瓦克市的一个中产阶级犹太人家庭,1959年以小说《再见吧,哥伦布》一举成名。代表作有《美国牧歌》、《反人生》、《夏洛克行动》、《萨巴斯剧院》、《人性的污秽》、《反美阴谋》等。

到小说家菲利普•罗思的时代,本杰明•富兰克林已经走出去好远了。生活在18世纪的富兰克林是美国梦的缔造者,勤俭、谦逊、奋斗乃至关心公益,是这个梦的坐标。但到了菲茨杰拉德的时代,美国梦存在的意义就在于破灭,勤俭之类成了挂起来的高标,实际上代言的是膨胀的野心、浮夸的仪态和实在不怎么地的运气。

接下去,约翰•斯坦贝克用他广为流传的长篇和中篇小说,道破了美国梦的地域性和阶级性。可不是什么人都能做梦的,背着贷款的佃农就不行,一场天灾就能让你流离失所。还有福克纳,他说想做梦的人,首先得打得过流氓,然后你得摆脱你所在的家族,你的族人里找不出一个能好好跟你说话的。当然,福克纳也发出了关于地域性的警告:美国地大物博,落生于南方,你连做梦的资格都没有。

索尔•贝娄把人们的目光重新移回了城市——老老实实关注那些城市中产吧,那些有知识,很有知识的人,他们渊博到了不屑于谈梦想了,可是,他们被妻子背叛,被朋友出卖,被街上小混混欺负,又被同事挤对,这时才想到了原来自己那看似丰盈的现实,其实少了哪一块都不行。这种感觉,差可以同所谓的“流散犹太人”,也就是不在祖先土地上生活的犹太人相比拟:他们本来都快忘了自己的民族身份了,可是有一天发现别人在背后指指点点,心里就咯噔一下:坏了,他们还是拿我当犹太人。

那么到了菲利普•罗思,这个梦又成了怎样的呢?

罗思对读者的审美是有苛刻的要求的,他在他最成熟的状态下,是那种恨不能在展览的入口处就震慑并筛选一下观众,让那些不愿付出足够注意力的观众绕道走的策展人。但是,跟同样是刚刚去世的另一位美国名家汤姆•沃尔夫相比,罗思身上又有着最少的知识分子虚荣,最少的“让我来测测你的level”的矜傲感;他熟知西方社会几乎一切社交套路,就连幼稚都是交往的手段,可是推进他的故事情节的主要力量,则常常是一时难耐的冲动,因为冲动才是人走向成熟的开端,或者摆脱成熟的起点。

我想到《再见,哥伦布》,想到《人性的污秽》,想到《美国牧歌》,想到《遗产》。罗思是个多么综合的作家,艾伦•金斯堡那种刹不住车的句子,瓦尔特•惠特曼那种铺张流泻的绮丽描述,在他每本书里都有,不过,看看《遗产》中,父亲把“我”排除出继承人之外,“我”对此左思右想,反复揣摩,既认为这是自我选择,无可抱怨,又因为父亲真的抛弃了自己而耿耿于怀,更通过这事反思自己一贯表现出的淡看物质利益的作风,就知道罗思对亨利•詹姆斯笔下那种纠缠内卷的内心戏也是深明三昧。罗思特爱琢磨离经叛道的举动,他年事已高时写少男少女,也毫无那种不正经的意淫的腔调,但是,他又很乐于待在《遗产》的主角——一位成名作家、一位端正的美国公民——的身份里面,去代表那些被时光摧磨到容易感伤的凡人。

他当然是古斯塔夫•马勒的拥趸——20世纪以来精英而体面的西方犹太人的标配,那是一种可以延续一生的节奏,但他也热爱吉米•亨德里克斯式的爆破力,透过他的文字,你可以看出一种近似性行为的、在达到巅峰时迅速陨落的热情,就像《人性的污秽》里,72岁的科尔曼教授,在与福妮雅私会时常常想象的那样。他很知道粗野是怎么一回事情,他不回避,他笔下的美国人,从来没有谁会因为躲开那些肮脏的字眼而获得他的肯定,但他又要我们看到,内心的肮脏与粗野已经拆毁了这个国家的道德基础——富兰克林示范的“美国梦”早已垮塌了半边,只剩下一意孤行的对成功的追求。

在一个高度综合的罗思身上,道德恐怕是关键词中的关键词。而罗思的道德感官则主要是耳朵,而非眼睛,因为听到的话语,远比看到的行为更能证明一个人所处的道德境界,或者更中立点说,证明一个人的趣味。在《人性的污秽》里,光是写科尔曼听到的三个学生议论克林顿性丑闻,一些跟主线情节完全无关的对话,罗思就写了五页之多,这些学生的洞察力,完全建基于他们对总统究竟干了点什么的兴趣,他们表达对国事和国际事务的“公共关怀”,是通过揣摩丑闻来进行的:

“无论如何,她是个自恋狂,诡计多端的小婊子……他可以看透她,要是他连莫妮卡•莱温斯基都看不透,怎么能看透萨达姆•侯赛因?要是他真的看不透莫妮卡•莱温斯基,又不如她狡猾,这家伙就不该当总统。弹劾就有了实实在在的根据。不,他全都明白,我不认为他会长期受她封面故事的蛊惑。她败坏透顶又十足地天真,当然他明白。十足的天真便是败坏——她的败坏,她的疯狂,她的狡猾。这就是她的力量,全部的综合。她没有深度,而这正是她在当了一天总司令的他面前的魅力所在……”

话语构成了画面——发出话语的人构成了画面,话语本身又召唤出了画面,画面与画面交错、碰撞,话里话外的人都没有确定无疑的动机,仿佛只跟随本能行事,但读的人却被一种恐怖的感觉击中了。中国人说“积毁销骨”,其实大多数情况下,人们只是下判断而已,判断乃自由,乃饭食,乃空气,乃日常的语言操练和寒暄,它不过如此,它发生在任何一个地方。

罗思是多么敏锐的倾听者,又是对自己要求极高的写作者。他想说,道德之所以构成压迫人的枷锁,正是因为人们滥用的判断,而道德的枷锁力量也正是它沦落、瓦解的标志所在,但是,他不能因此就把人们真正的街谈巷议原封不动地移植进小说里。据说,每部小说的开头,都要让罗思踌躇良久,以至痛苦不堪:对他来说,要保持住文学的格调,同时传递社会和道德人心的真实样子,两个目的真是很难兼得。

罗思曾说,他始终保有一个“业余作家”的本色:始终为了“更专业一点”而努力,而警惕笔下出现敷衍的描写、滥俗的比喻、早已不新鲜的组合。这样未必好,也许,甚至会让人感到他太用力了。于是他又设法去开发滥俗中蕴藏的力量。在他的小说里,他巧妙地让主角们——一些具有鲜明弱点、只是被悲剧宿命所选中的人类,沦为滥俗的受害者;他们面对的敌人,往往是一些懒于思考,却又自以为自己很熟谙世故,并且安全地躲在世故之下的人。要认识他们,只需带着耳朵走进人群,不必睁眼。

世故即霸道,滥俗是湮灭个性的海洋,道德的状况体现在各种随风而至的话语之中。因为足够敏锐,也足够细致,罗思的小说,从根本上说是无法被“梗概”的,所有的梗概,都类似一种宰杀行为。尤其是《美国牧歌》,从“瑞典佬”利沃夫的女儿梅丽炸毁纽瓦克邮局开始,故事就进入了“漫漶”阶段,从相对固定的移民往事,到父女之间渐渐离散的关系,再到民权运动、越战等等对这个家庭的拦腰一击。就像一棵树在湖面上洇开了倒影,必须追踪它始终不断的变化。

他的小说也无法改成电影。《人性的污秽》暴露了电影的单调——除了表现火辣辣的性关系,它一无所长,而穷尽妮可•基德曼的全部演技,也无法呈现出罗思笔下福妮雅的气质之一半:

“……(她)属于那种传统观念中严守教规、勤俭持家,在新英格兰严苛的早期吃尽苦头却忍辱负重、从不越轨的殖民时代铁娘子……无论心中有着多少悲苦,她都将一切隐藏在一张毫无表情、同时又毫无保留地倾诉着无限孤独的皮包骨的面孔后。”

我总觉得,随便哪个人从他面前走过,罗思都能从他/她身上制造惊奇,一系列的惊奇。每个人都有梦,都要并且正在做点什么,韦伯所说的新教伦理在北美这片土地上造就的“天职”(calling)观,同时也是罗思作为犹太人,从其文化渊源中继承下来的“事功”热情,都表现在他笔下的每个人物身上,即使是懒而苟安、歆享俗见的芸芸大众,也都相信自己在创造一点什么,要么增益秩序,消灭动乱因子,要么舒张言论和思想的自由。自由,这是美国的馈赠,美国降在它子民身上的祝福,可是,当所有人都在自由行事的时候,主角们的结果,与其说是做成了一些什么,不如说是醒悟到了自己是什么样的人。

美国梦在罗思这里是一个镜宫:以梦想为前进的方向,以被他人所界定而告终。科尔曼是白皮肤,却有着黑人血统,利沃夫融入了美国,但终是犹太人。他们要追梦,都得压抑一些个人的本质属性。所有的压抑,日后都会引来反弹,不过,这不代表美国梦是伪的,美式自由是一个骗局,毋宁说,这是在舞台、布景、演员一应俱全之后自然产生的戏剧,总要有人跑龙套,总要有人成为主人公和最大受害者。

富兰克林当年畅想的美国,是一个个人修为和公共利益兼有的道德共同体,为此,他在自己办报的时候,甚至严控登报的内容,绝不容许任何不负责任的议论进入公众视野。这是18世纪的事情了,那时最有远见的人,都预想不到在200年后的美国,最了不起的文学家是菲茨杰拉德,是斯坦贝克,是贝娄,是罗思。这些人各施所长,破析上至大学教授、下至季节短工的美国梦,而在罗思这里,美国梦尤其呈现为一种普遍自由的代价,一种必须通过受挫来看清的真实。他写得辛苦,他的小说人生就是一场苦旅,他那些精密的描写,那些可以同时融合极度粗野与极度犀利的话语,那些被切割得如此之细的内心感觉,也让人叹息生而为人的辛苦。

举报

文章作者

一财最热
点击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