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网站消息,香港12月1日与新西兰就收入避免双重征税及防止逃税签订协定。
在该协定下,在新西兰设立常设机构的香港公司,其在新西兰所缴纳的税款,将可以根据香港的税务法例从香港所征收的相关税项中抵免,从而避免双重征税。
同时,香港居民在新西兰收取的股息收入有关预扣税率将由30%降至15%,而符合特定资格的受益人的预扣税率更会降至5%甚或0。
此外,香港居民目前在新西兰收取的特许权使用费须在新西兰缴交15%的预扣税也将降至最多5%。新西兰向香港居民征收的利息预扣税率将由现时的15%降至10%。
该协定生效之后,将取代目前提供同样优惠但仅限于空运业务收入的有限度避免双重征税协定。该协定亦不影响现时有关航运业务收入的互惠课税宽免所提供的优惠。
这也是香港签订的第17份全面性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此前,香港已先后与比利时、泰国、中国内地、卢森堡、越南、文莱、荷兰、印尼、匈牙利、科威特、奥地利、英国、爱尔兰、列支敦士登、法国和日本等贸易伙伴签订全面性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