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财经日报》1月3日从中国民航局获悉,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自2011年1月1日起,免征支线飞机执飞国内支线航班机场管理建设费。这一政策是对支线航空拓展的又一支持。
根据规定,此次纳入免征范围的支线机型包括国产新舟60 、CRJ200在内的8种支线飞机。这些支线飞机执行的航班涉及航线844条,连接29个省(区)的129个机场。其中,中西部省份占64%,吞吐量200万人次以下的中小机场占71%。
而按照此前的规定,机场建设费的征收标准为:乘坐国内支线航班的旅客每人次10元;乘坐除支线航班以外的其他国内航班旅客每人次50元;乘坐国际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航班的旅客每人次70元。
此次免征支线航班机场建设费后,民航局预计每年将有近1000万旅客受惠于此项政策。免征政策重点向中西部、老少边穷等经济不发达地区倾斜,向小机场倾斜,向中短途航线倾斜,使得广大偏远地区群众能够以更低廉的成本享受航空消费。
而此次免征政策也将进一步促进支线航空的发展。民航局指出,当前,我国支线航空发展滞后的主要原因是支线客座率低、收益差,航空公司运营、培育支线的意愿和动力不足。免征支线航班机场建设费后,旅客出行成本降低将有效刺激支线运输消费,扩大市场需求,提升支线运输盈利水平, 促使航空公司加大对连接中小城市航线的运力投放。
同时,在支线运输市场需求拉动下,进出支线机场客流亦会明显增加,机场利用率和运营能力大幅度提高。因此,免征政策对于促进我国支线航空发展,完善航线网络布局,提高航空运输的通达性和通畅性具有积极意义。
据《第一财经日报》了解,目前在国内运营支线航空的主要有奥凯航空、华夏航空和中航工业控股、东航参股的幸福航空,这些公司旗下都有新舟60飞机或者CRJ200飞机在运营,因此他们运营的很多航线符合免征范围。
近几年,民航局已经联合财政部陆续出台了多项扶持支线航空发展的财经政策,包括支线航空补贴、中小机场补贴等。最近,财政部还发布一分公告称,“十二五”期间(2011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国内航空公司用于支线航线飞机、发动机维修的进口航空器材(包括送境外维修的零部件)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免征支线航班机场建设费后,其他航线的机场建设费征收政策仍未明确。2006年,经国务院批准,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征收期限延续至2010年12月31日,但2011年后是否继续征收还未有说法。
而机场建设费目前也是机场一项重要的收入来源,比如首都机场2010年上半年获得的机场建设费收入为4.45亿元,分别占公司收入总额和税后利润的16.2%和2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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