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稳定法草案近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据悉,这是该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据了解,草案规定涉及建立金融稳定工作机制,强化金融风险防范机制,完善金融风险化解机制,明确金融风险处置职责分工和后备资金来源,充实金融风险处置措施等方面内容。对此,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表示,金融稳定法是金融安全乃至国家安全的首要前提。
当前,我国资本市场在深化制度型开放和推进高质量发展的背景下,正加快构建现代资产管理体系。10月11日,陆家嘴金融沙龙第30期,聚焦外资资管在中国的深耕之道,来自外资公募基金、外资私募基金、会计师事务所以及律师事务所的各方专家,深度探讨新阶段下,外资资管机构如何深度融入中国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