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9月27日,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交通运输部公路局局长周荣峰表示,根据国务院有关要求,今年国庆假期,七座以下(含七座)小型客车通行收费公路继续执行免收通行费政策,免费通行时段起止时间为10月1日0时至10月7日24时。高速公路免费通行是以车辆驶离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无论您什么时间驶入高速公路,只要是在免费通行时段驶离,都可以享受免费通行政策。周荣峰提醒,如果您的行车时间已接近免费时段截止时间,也就是10月7日假期最后一天的24时,此时还未到达目的地,可以选择在就近收费站提前先行驶出高速公路,这样您此前的行程便能免费。
说到年休假,很多朋友可能都有这样的疑问:今年的年假没休完,能留到明年再休吗?针对这个问题,今天,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微信公众号的消息,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规定,年休假一般不跨年度安排。也就是说,单位通常会安排职工在当年内把假期休完。但是,规定也留有了弹性空间:如果单位因为生产或工作的特点确实有必要,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职工的假期。比如,因为项目繁忙,2025年的年假最晚可以安排在2026年休。 另外,职工请了病假,还能正常休年休假吗?具体来说,如果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将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若病假时长未达到上述标准,依然可以正常享受年休假。最后,像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