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房子卖给儿子,需要哪些人到场?
产权已经转给儿子,还可以办理居住权登记么?
蒋依蕾律师通过一个具体案例,解释了在家庭生活中哪些支出需要征得配偶的同意。根据《民法典》,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但对于超出日常生活范畴的大额支出,需征得配偶同意,否则可能被法院认定为无效。案例中,王先生未与再婚配偶潘女士商量,出资200万给儿子购房及30多万购车,导致潘女士起诉离婚并要求返还部分款项。法院最终判决王先生返还一半支出款项,因为该款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且未经协商的大额处分行为无效。此案强调了夫妻间对于大额财产处分的协商原则和法律后果。
在离婚过程中,孩子的抚养权争夺是一个常见问题。根据民法典,2岁以内的孩子通常判给母亲,2至8岁的孩子则根据实际情况判决,考虑孩子当前的生活状态和身心健康。如果父母双方在分居期间发生抢夺或藏匿孩子的情况,可以提起监护权或探望权纠纷诉讼,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或人格侵权禁令以维护合法权益。法院在判决抚养权时,会优先考虑孩子的最佳利益,任何一方的不当行为,如抢夺或藏匿孩子,都可能成为不利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