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最高检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全国妇联副主席葛晓燕介绍,随着社会交往方式多样化,将具有共同生活基础事实的婚前同居关系认定属于家庭成员关系,并将家庭成员身体伤害以外的精神虐待认定为家庭暴力行为,对受害者保护更加立体全面。此前,在传统法律框架下,未登记结婚的情侣因缺乏“家庭成员”身份,在遭遇暴力时往往陷入维权困境。数据显示,2024年某地法院审理的127起同居暴力案件中,仅19%的受害者成功以“故意伤害罪”立案,其余均因“证据不足”或“关系不属法律调整范围”被驳回。从“无法可依”到“全面保护”,新政可以说是填补法律空白,有助于提升公众对婚前同居暴力问题的认识,对婚前同居暴力行为形成有效震慑,实现事前干预。此外,新规将精神虐待也认定为家庭暴力行为,这意味着,长期的精神折磨、情感操控、经济控制等隐性暴力行为也将受到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