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视听 > 中国财经60分

分享到微信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民用无人机将对软硬件予以规范

第一财经2025-12-10 18:38:36

责编:张铭

随着无人机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广泛应用,其安全管理问题日益突出。市场监管总局近日连续发布两项关于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的强制性国家标准,从技术层面解决无人机"谁能飞"和"谁在飞"的监管难题,其中不仅明确了民用无人机“上户口”的新规,并强调过渡期后不合规的无人机将被“禁飞“。

 

最新发布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登记和激活要求》国家标准首次明确民用无人机——即除军用和警察、海关、应急管理部门辖有外,没有机载驾驶员、自备动力系统的航空器,需在显著位置提示实名登记和激活要求,并具备激活和取消激活控制、交互便捷、实名登记校验和提醒、固件更新等功能。

 

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管理司交通能源处二级调研员 徐翔介绍,标准中明确登记信息需包含所有者身份信息、产品名称、型号、唯一产品识别码、序列号及使用用途等关键字段。所有者需在使用前完成实名登记和激活操作。

【明确了无人机生产商、经销商和使用者等各方关于实名登记和激活的要求,要求无人机在激活前和取消激活后均不能具备飞行能力。解决了“谁能飞”的问题。】

 

而同时发布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运行识别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则将保障民用无人机运行过程中的可监控性和安全性。根据新规,民用无人机应同时具备广播式和网络式运行识别发送功能,并具备接收蜂窝网络、地面有线网络和卫星通信网络发送的网络式运行识别信息的能力,信息更新和发送时间间隔不大于1秒。徐翔进一步解释:

【规定了无人机应从起飞到降落全过程持续向监管方报送自身身份、位置、速度、状态等信息,具备防止运行识别信息和相关硬件被篡改或破坏的功能设计,以便运行监管方全程实时掌握无人机的飞行状态。】

 

为保障识别功能可靠,标准设置了多重技术保障:无人机起飞前如识别模块失效将无法起飞;飞行中如广播式功能失效需触发告警并具备悬停、返航、降落等处置能力;同时要求无人机滚动存储运行识别信息且不可手动删除,存储容量支持不小于120飞行小时,通过技术手段实现全程可追溯、可监管。

 

据了解,这两项无人机强制性国家标准将于明年5月1日正式实施,为平稳推进新规落实,有关部门为生产企业设置了存量设备升级改造的过渡期。

 

对于已销售并在使用中的无人机,《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运行识别规范》明确,设备生产厂家须在标准发布之日起12个月内,为存量无人机加装运行识别模块,满足基本功能要求。加装模块的无人机给予36个月过渡期,过渡期结束后,所有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应完全满足标准要求方可实施运行。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登记和激活要求》则规定,新生产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执行;已销售并在使用中的从标准实施之日起第13个月开始执行,确保使用者有充足时间完成补登记和激活操作。

【下一步将制定无人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适时实施微轻小型无人机强制性产品认证。对生产、销售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无人机等违法行为依法给予查处。】

举报
一财最热
点击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