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体报道称,明年1月1日起,向好友发送不雅照片、视频构成违法,最高拘15天,罚5000元,将之作为即将实施的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立法亮点予以传播。
但是,我们查阅新法细则发现,“向好友发不雅照片算违法”并不是《治安管理处罚法》新增内容。20年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就明确利用网络发淫秽照片、视频构成治安违法。新法只是按照现在的表达习惯,把原来的“计算机信息网络”表述成了“信息网络”,并且调整了罚款金额,增加一款要求:从重处罚涉及未成年人的相关违法行为。
此外,新旧法明确规定的都是禁止传播“淫秽”内容,而不是范围界定不清的“不雅”内容。“淫秽”内容有明确法律定性,内涵和外延也相对清晰,而不是一般意义上的“不雅照片”、“私密照片”。否则的话,情侣之间亲密互动、衣着相对暴露的照片、视频都可纳入“不雅”的范围。
在这里,我们要指出,对于新法的误读会引发舆论场的认知混乱,解构立法的严肃性,甚至引发网友对新法的抵触、恐慌情绪。
作为负责任的媒体,对权威信息,如法律条文、司法解释应该进行交叉验证,确保报道准确性。同时也应兼顾公众关切,解释法律修订的合理性与必要性。既对真相负责,也对传播结果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