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约定“各自债务各自承担”仅对夫妻双方有约束力,不能对抗第三方债权人。是否需承担前夫债务,关键在于该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若债务系前夫在你不知情下所借,且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又无你事后追认,则不属于共同债务,你无需偿还;但若债权人能举证证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法院可能认定为共同债务,你仍需承担还款责任。如已代偿,可依据离婚协议向原配偶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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