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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置换,第二套房屋,要不要加女儿名字?
唯一的房屋,给独生女儿,卖出如何征税?
夫妻双方可依法签订婚内财产协议,将一方婚前房产约定为夫妻共同所有,该约定符合《民法典》规定,具有法律效力。但协议中“若一方提出离婚则协议无效”的条款因限制离婚自由,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属无效条款,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即便房产未完成产权变更登记,离婚时法院仍可依据协议约定,综合婚姻存续时间、共同生活情况、子女养育、过错责任及房屋市场价值等因素,判决房屋归属并确定补偿数额。即使已完成产权登记,法院亦非机械按登记份额分割,而会结合实际情况合理调整,避免显失公平。婚内协议中限制离婚权利的条款均无法律效力,离婚自由受法律保护。
儿子成年,是把房子卖给儿子,还是把房子卖了,让儿子拿钱另外买房?
给已婚女儿全额购房,房产税如何计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