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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房产登记一方名下,擅自低价转卖亲姐能否追回?

第一财经2026-09-04 06:20:12

责编:顾洁

针对婚内房产登记在妻子名下,其未经丈夫同意以远低于市场价出售给亲姐姐并过户的情况,律师分析指出:若买方为善意第三人且支付合理对价,通常构成善意取得,原房主难以追回房屋,仅能主张分割售房款;但本案中买方为妻子亲姐姐且交易价格明显偏低,极可能被认定为双方恶意串通损害配偶权益,不符合善意取得条件。因此,丈夫可以起诉请求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并要求将房屋恢复至原登记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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