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后,中央政府在统筹协调新的城投债监管部门时仍有必要与地方政府做好协调工作,实现城投债风险化解过程“稳字当头”“稳中避险”。
部分地方“一刀切”的问责制度,严重束缚了基层干部工作的积极性。
我们共同期盼,2023年在“稳增长”政策指引下,经济恢复,民生随之改善,人间烟火气又重聚于大街小巷。
在地方政府推进城投转型、防化隐性债务风险的进程中,落实好“三个区分开来”,将有可能极大程度调动地方官员的积极性。
今年下半年,我国电影市场将有可能触发“口红效应”。
中央政府此次将土地出让收入改由税务部门征收的背景需要正确看待。进一步,此次改革对地方债务风险防范化解的影响也需理性认知。
经历“高风险”定性之后,中国PPP业务将更加注重项目的经营效率和投资收益水平,并由此进入更加规范的新发展阶段。
上海财经大学中国公共财政研究院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