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种抗癌药谈判进入医保目录迈开了我国抗癌药降价的第一步。国家医疗保障局(下称“国家医保局”)正在紧锣密鼓地部署谈判药品的落地工作,预计从12月份起开始肿瘤患者可以陆续买到降价后的抗癌药。
国家医保局医疗组牵头人熊先军在11日上午举行的政策吹风会上回答第一财经记者提问时表示,国家医保局将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医生用药的指导,保障抗癌药的采购和合理使用,确保药品进得了医院,患者可以买到。
10月10日,将17种谈判抗癌药品纳入了国家医保目录的文件正式对外公开。文件要求各地在10月底前将谈判药品按照支付标准在省级集中采购平台公开挂网,医保经办部门要及时更新信息系统,确保11月底前开始执行。
熊先军表示,国家医保局倒排时间,明确分工,按周调度工作进展,确保这一重要的惠民政策能在11月底前落实。
“所有的配套政策将在11月底前全部落实,虽然不同医院采购速度会有所不同,但从12月份起患者就可以陆续买到降价药了”,熊先军对第一财经表示。
谈判抗癌药平均降幅超过50%
目前,全国平均每天新增癌症1万多人,全年新增癌症患者300多万人。癌症等重病患者买不起、买不到“救命药”等问题日益凸显。
为了减轻肿瘤病人的用药负担,国家医保局5月31日挂牌之后的首要工作之一便是启动了目录外抗癌药医保准入专项谈判。
经过三个多月的筹备,9月15日国家医保局与企业启动现场谈判并与谈判成功的企业签署协议,逐一确认了医保支付标准和限定支付范围。
本轮抗癌药谈判,是从医保目录外的44个独家抗癌药中,经组织专家评审和投票遴选,并经认真评估谈判最终确定了17种药物进入医保目录。
与平均零售价相比,17种谈判药品的支付标准平均降幅达56.7%,大部分进口药品的支付标准低于周边国家或地区市场价格,平均低36%,这将极大减轻我国肿瘤患者的用药负担。
默克中国肿瘤事业部高级总监袁泽之在接受央视采访时表示,这次医保谈判默克给出全球最低的价格,他们能够通过以价换量,让老百姓得到应用。
通过本次谈判,充分发挥医保集团购买的优势,在医保与企业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谈判确定适宜的医保支付标准后将这些临床必需、疗效确切,但价格较为昂贵的抗癌药纳入药品目录,并同时兼顾了参保人员用药保障水平和基金承受能力。
熊先军表示,从谈判过程和结果来看,成功率和降幅符合预期,绝大多数企业表示非常认可,实现了参保人、企业、医保“三赢”的目标。
本次纳入药品目录的17个药品中包括12个实体肿瘤药和5个血液肿瘤药,均为临床必需、疗效确切、参保人员需求迫切的肿瘤治疗药品,涉及非小细胞肺癌、肾癌、结直肠癌、黑色素瘤、淋巴瘤等多个癌种。
同时,抗癌药医保准入专项谈判充分体现了对医药创新的重视和支持,奥希替尼片、伊沙佐米胶囊、阿法替尼片、培唑帕尼片、瑞戈非尼片、塞瑞替尼胶囊、维莫非尼片、安罗替尼胶囊、伊布替尼胶囊、注射用阿扎胞苷等10种谈判成功的药品均为2017年之后上市的品种。
国家医疗保障局局长胡静林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这些药品专利的存续期还比较长,通过医保对这些优质创新药的战略性购买,可以起到促进和推动医药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以研制更多更好的创新药,惠及广大患者。
多措施确保药品“进医院”
熊先军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印发谈判结果文件后,将加快指导地方执行落地。国家医保局在这一过程中,将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医生用药的指导,保障抗癌药的采购和合理使用,确保药品进得了医院,患者可以买到。
谈判药品从“进目录”到真正到患者手中还有通过一些关键环节,如各省招标平台的公开挂网、医疗机构的采购、临床医生的使用等等,其中非常重要的一环是确保药品“进医院”。
当前正逢年末,医院考虑到总额控制指标可能不愿意多用这些抗癌药,此外,医院也受到“药占比”等政策的限制在使用这些药物也有一些顾虑。
针对这些顾虑,国家医保局也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办法,要求各统筹地区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谈判药品的供应和合理使用。
熊先军表示,因谈判药品纳入目录等政策原因导致医疗机构2018年实际发生费用超出总额控制指标的,年底清算时要给予合理补偿。制定2019年总额控制指标是要综合考虑谈判药品合理使用的因素。
同时,国家医保局要严格执行谈判药品限定支付范围,加强使用管理,对费用高、用量大的药品要进行重点监控和分析,确保医保基金安全。
有网友评价称,这几篇文章及评论区的大量留言辩论,无异于“在互联网掀起了一场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大讨论”,也让“评论区成了推进改革创新的加速器”。
第一财经了解到,目前CHS-DRG(2.0版)已基本完成,下一步将向全国推开。业内人士认为,此次座谈会也将为CHS-DRG(2.0版)正式出台打下基础。
建议国家医保局层面尽快出台相应的异地就医监管规则和指导方案,并在全国医保信息平台异地监管子系统中搭建异地就医协同监管模块。
“争取下半年实现病种扩围,让更多的门诊慢性病患者能享受到异地直接结算的便利。”
据介绍,在2022年剔除省(自治区、直辖市)内重复参保、无效数据近4000万人的基础上,2023年继续剔除跨省重复参保1600万人,考虑“去重”影响后,参保人数在2023年实际净增约400万人,参保质量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