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isd}}
AI生成 免责声明
12月24日,国家发改委、自然资源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建设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指出,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全面停止新增围填海项目审批,加强滨海湿地和海岛保护,最大程度保护和修复海洋生态环境,构建蓝色生态屏障。
根据《通知》,国家支持山东威海、山东日照、江苏连云港、江苏盐城、浙江宁波、浙江温州、福建福州、福建厦门、广东深圳、广西北海10个设立在市和天津临港、上海崇明、广东湛江、海南陵水4个设立在园区的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

《通知》特别强调,要坚决防范各类风险,合理确定建设目标和任务,把握建设时序和节奏,切实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要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合理利用海洋资源,严管严控围填海活动。
《通知》要求,示范区所在省(区、市)发展改革部门、自然资源、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要及时掌握示范区建设发展和改革创新情况,有关经验和重大问题及时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对执行不力、落实不到位的地区,将以适当形式通报,严重的调整退出。
围填海项目此前就出现了不小的教训。比如,2017年8月10日至9月10日,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海南省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并形成督察意见。意见指出,海南沿海市县向海要地、向岸要房等情况严重,对局部生态环境造成明显影响或破坏。儋州市政府及海洋部门化整为零违规审批海花岛填海项目,项目施工造成大面积珊瑚礁和白蝶贝受损。
同样,万宁市日月湾综合旅游度假区人工岛月岛项目于2015年10月未批先建,直至督察进驻时才实际停止违法填海行为,周边岸滩已出现大面积淤积并形成连岛沙坝,破坏了海洋自然风貌。
值得关注的是,第一财经记者从国家发改委、自然资源部发布的《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名单及主要示范任务》附件中注意到,此次国家发改委、自然资源部否定了13个地方关于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的申报。
这13个地方包括辽宁省营口市、河北省沧州市临港开发区、河北省秦皇岛市北戴河新区、天津市滨海新区高新区塘沽海洋科技园、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广东省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广西区钦州市 、海南省东方工业园区、吉林省延边自治州等。
否定的原因有多种,比如,有的方案中涉及部分围填海项目,不符合国家关于渤海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见要求;有的方案提出的发展思路尚未突破以往的发展模式和发展思路,方案中涉及部分围填海项目和围填海内容还需进一步论证;有的方案中海洋产业结构单一,海洋特色不明显,创新示范点不清晰,示范性不强。
进一步畅通创业投资退出渠道,提高创投资本周转效率。
国家发改委:推动智能终端“万物智联”,培育智能产品生态;阿里吴嘉:AI应用的发展和爆发来到关键时刻;京东即将上线机器人二次开发系统。
中国海洋战略科技力量协同创新组织机制仍需完善
鼓励开展气候投融资,推荐具有氧化亚氮减排效益的项目纳入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库和气候投融资试点项目库。
AI进化速递丨国家发改委:推动“人工智能+”行动走深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