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将加快推进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稳步改善渤海生态环境质量,还渤海以水清滩净、和谐美丽。
在22日生态环境部召开的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座谈会上,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表示,十八大以来,环渤海地区实施入海河流治理、海湾综合整治、非法养殖清理等一系列措施,渤海海水水质企稳向好,局部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出现改善。但总体而言,渤海区域性复合型的污染问题、长期形成的生态问题、结构性的风险问题依旧突出,打好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任务十分艰巨。
渤海是我国唯一的半封闭型内海,其自然生态独特、地缘优势显著、战略地位突出,是环渤海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支撑和关键依托。
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决策部署,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七场标志性重大战役之一。
2018年11月30日,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联合印发《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简称《行动计划》)。《行动计划》称,近年来,渤海水质有所改善,但陆源污染物排放总量仍居高不下,重点海湾环境质量未见根本好转,海洋资源开发强度高、利用方式粗放,环境风险压力有增无减,生态环境整体形势依然严峻。
座谈会上,辽宁省副省长崔枫林介绍,目前辽宁省渤海近岸海域局部水质不稳定;陆源污染治理压力仍然较大,辽宁省渤海13条国控入海河流中仍然有2条为劣V类,已监测的重点入海排污口达标排放率不足70%;入海排污口设置和管理不规范。辽河口区域、锦州湾等生态系统长期处于亚健康状态。另外,围填海存在大量空置现象。
河北省副省长李谦介绍,当前,河北省渤海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形势依然十分严峻,陆源污染防治任务繁重、岸线生态保护压力加大,海洋污染问题时有发生。
“天津位于海河流域最下游,渤海湾底部,海河流域主要河流均从天津入海,因此,天津市承担了上游7省1市约70%的入海通量。海河水资源、水生态形势严峻。”天津市副市长金湘军说。
山东是海洋大省。山东省副省长于国安说,山东沿海各市跨区域、跨部门、跨流域的联防联控污染防治格局亟需协调统一。近岸海域生态系统及服务功能受损较重,部分海岸带开发利用不够合理,海洋生态环境风险较大。
《行动计划》要求通过三年综合治理,大幅降低陆源污染物入海量,明显减少入海河流劣Ⅴ类水体;实现工业直排海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完成非法和设置不合理入海排污口的清理;构建和完善港口、船舶、养殖活动及垃圾污染防治体系;实施最严格的围填海管控,持续改善海岸带生态功能,逐步恢复渔业资源;加强和提升环境风险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到2020年,渤海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水质)比例达到73%左右。
李干杰表示,打好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要按照稳中求进、统筹兼顾、综合施策、两手发力、点面结合、求真务实的总要求,努力实现“一个目标”,综合施策“三管齐下”。
李干杰说,“一个目标”就是以实现“清洁渤海、健康渤海、安全渤海”为战略目标,坚持陆海统筹、以海定陆,治标与治本相结合,重点突破与全面推进相衔接,确保渤海生态环境不再恶化、三年综合治理见到实效。“三管齐下”就是指从问题实际出发,把减排污作重点、扩容量当基础、防风险为底线,实现污染控制、生态保护、风险防范协同推进。在污染防治方面,查排口、控超标、清散乱;在保护生态方面,守红线、治岸线、修湿地;在管控风险方面,查源头、排隐患、防风险。
第一财经记者从座谈会上了解到,渤海综合治理将构建“经济+环境”管控体系,从源头攻坚。严格环境准入与退出,加快编制“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明确禁止和限制发展的涉水涉海行业、生产工艺和产业目录,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统筹开展“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淘汰不符合规定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
同时,构建“陆域+海域”的治理体系和“督察+调度”的督导体系,实施最严格的围填海和岸线开发管控,结合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对相关省份落实攻坚战任务开展专项督察。
李干杰同时表示,严格禁止以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为名搞“一刀切”。各地区要立足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在工作中坚决做到分类指导、精准施策、依法监管,严格禁止“一律关停”“先停再说”“虚假整改”等简单粗暴行为和敷衍应对做法。
到2025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基本建立,全域覆盖、精准科学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初步形成。
应着力推动研发设计、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等服务贸易开放,放开电子商务等领域的外资准入限制。
现实状况与目标愿景尚存在明显差距,而这“正是未来美丽中国建设中需要逐步解决的问题。近年来,“科技助力美丽中国建设”已得到各方重视。
文件提出,展望本世纪中叶,生态文明全面提升,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全面形成,重点领域实现深度脱碳,生态环境健康优美,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实现,美丽中国全面建成。
要实现从量变到质变,有两个方面十分重要:一是继续加大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力度;二是区域协同实现经济发展质量的提升。这两个方面,都需要协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