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评论

分享到微信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贸易保护哪家“强”? 发达经济体是主要推手

第一财经 2019-03-28 19:53:39

作者:一财大政    责编:杨志

目前,发达经济体仍是E11的主要贸易对象,但新兴市场与发展中经济体在E11对外贸易中的地位日益凸显。2017年E11内部贸易占E11对外贸易总额的比例扭转了2013年以来持续下降的势头。

尽管短期内国际贸易保持良好增长势头,但保护主义对贸易增长的负面影响不可轻视。反对保护主义,是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维护良好国际贸易环境和促进国际贸易健康发展的首要任务。

开放与多边合作等话题,成为正在召开的博鳌亚洲论坛2019年年会关注的焦点。由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所长张宇燕主编的《博鳌亚洲论坛新兴经济体发展2019年度报告》(下称《报告》)也同时发布。

第一财经梳理《报告》的数据发现,近年,发达经济体贸易保护主义措施大幅增加,美国和德国出台的贸易保护主义措施数量最多。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反对保护主义和推动贸易自由化方面稳步前行。

《报告》以二十国集团(G20)中的11 个新兴经济体(E11)为研究对象。这11 个新兴经济体有:阿根廷、巴西、中国、印度、印度尼西亚、韩国、墨西哥、俄罗斯、沙特阿拉伯、南非和土耳其。

美德出台贸易保护措施最多

《报告》称,根据英国经济政策研究中心(CEPR)全球贸易预警数据库统计资料,2009~2018年,E11实施的贸易保护或反制措施总计4766项,平均每个经济体为433.3项。

但G20中8个发达国家成员(澳大利亚、加拿大、法国、德国、意大利、日本、英国、美国)实施的贸易保护主义措施总计达5310项,平均每个国家为663.8项,比E11高230.5项。

2018年,E11新增贸易保护或反制措施总计为384项,较2017年减少25项;G20中8个发达国家成员新增贸易保护主义措施总计达711项,较2017年增加240项,平均每个国家新增88.9项。

分国别看,美国和德国出台的贸易保护主义措施数量最多。2009~2018年美国实施的贸易保护主义措施高达1693项,居全球首位,平均每年出台169.3项,其中2018年出台197项,较2017年增长28.8%。

排在第二位的德国同期累计出台1225项贸易保护主义措施,其中2018年新增115项,较2017年增长113%。

在发达经济体中,加拿大在2018年加大了保护主义力度,新增贸易保护主义措施152项,为2017年的4.75倍。

在E11中,印度同期累计出台的贸易保护主义措施最多,为919项,其中2018年新增107项,较2017年增长17.6%。过去10年间,墨西哥、韩国和土耳其出台的贸易保护主义措施数量最少,分别为156项、188项和228项。

《报告》认为,这表明,发达经济体是全球贸易保护主义的主要推手。作为全球最大的经济体,美国在贸易政策上采取更加强硬且力度更大的保护主义措施,导致全球贸易面临更严峻的挑战。

新兴经济体:贸易自由化主要推动力

在一些发达经济体保护主义盛行之时,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反对保护主义和推动贸易自由化方面稳步前行。

2009~2018年,E11推行的贸易自由化措施为2223项,其中2018年新增234项;同期,G20中的发达国家成员推行的贸易自由化措施为887项,并且自2015年起持续下降,其中2018年仅新增56项,较2017年下降38.5%。

分国别看,2018年E11中,巴西、中国、印度和印度尼西亚出台的贸易自由化措施较多,分别为63项、35项、33项、33项,较2017年分别增长21.2%、12.9%、37.5%和10.0%。

同期,G20发达国家成员中美国出台的贸易自由化措施较多,为35项,但较2017年下降16.7%。

依托金砖国家等南南合作平台,新兴经济体为反对保护主义和推动贸易自由化、便利化作出了诸多新的努力。

与此同时,《报告》总结分析称,2017年以来,由于发达经济体保护主义力度加大,新兴经济体之间的贸易联系持续强化。发达经济体占新兴经济体的贸易份额持续下降。这表明,发达经济体在新兴经济体对外贸易中的地位逐步下降,而新兴经济体之间的贸易依存度逐步提升。

目前,发达经济体仍是E11的主要贸易对象,但新兴市场与发展中经济体在E11对外贸易中的地位日益凸显。

从贸易份额来看,2017年E11内部贸易占E11对外贸易总额的比例扭转了2013年以来持续下降的势头,并在2018 年上半年创历史最高水平。

基于IMF等数据分析,《报告》称,分国别看,多数E11经济体与其他E11经济体的贸易增速高于各经济体对外贸易增速。

举报
第一财经广告合作,请点击这里
此内容为第一财经原创,著作权归第一财经所有。未经第一财经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使用,包括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第一财经保留追究侵权者法律责任的权利。 如需获得授权请联系第一财经版权部:021-22002972或021-22002335;banquan@yicai.com。

文章作者

一财最热
点击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