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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劳动力有人口无红利,原因何在?

第一财经 2019-12-04 19:24:00 听新闻

作者:章铮    责编:任绍敏

为什么那些农业上用不着的劳动力,没有转入二、三产业,成为现实中的人口红利呢?笔者的回答是:这些人不得不留在乡村、照看自家的老幼病残。

11月20日,国家统计局网站公布了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初步结果。

对于关注中国就业的人来说,所公布的结果有些出乎意料。

公布的初步结果表明,2018年末,全国二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为38323.6万人,而同一时点的全国就业人员为77586万人。

有媒体注意到这两个数字之间的差距,因而在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新闻发布会上提问:“刚才有介绍到二、三产业吸纳的就业人员情况,法人单位是3.8亿人,总体的就业人口是7.7亿人,是农业人口还有接近4亿人的就业吗?”对此,国家统计局官员回答:“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显示,二、三产业单位的从业人员3.8亿多,还有3亿多就业人员,一部分是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一部分是农村的就业人员。”

上述普查结果表明,2018年末,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为14931.2万人。因此推算出,“农村的就业人员”数量为24331.2万人。

10多年前,学术界曾对农业所需劳动力的数量进行了探讨,大致的结论是:当时的中国农业需要1.5亿~1.8亿的常年劳动力。今天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的机械化、集约化程度高于那时,所需劳动力数量应该有所减少。如果上述官员所说的“农村的就业人员”指的就是现有第一产业的劳动力数量的话,那结论就只能是:农村中还有6000万以上的剩余劳动力,因而通常所说的人口红利理论上依然存在。

本文试图回答两个问题:

第一,如果要说二、三产业的就业人员数量被低估,从而“农村的就业人员”被高估,那么误差可能出在什么地方?

第二,如果农村中确实存在农业上用不了的劳动力,那么他们为什么没有转入二、三产业,从而成为现实中的人口红利。

先谈第一个问题。

在某些面向居民的服务业(特别是官方职业分类中属于居民服务类的职业,如家政服务员、养老护理员以及专事照顾0~3岁儿童的育婴员等)中,不少人既非就职于法人单位,又非就职于有证照的个体经营户。这些从业人员直接与居民联系,定期或一次性前往居民指定地点,为居民提供服务并收取报酬。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对象“是我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因而没有涉及这类从业人员。

这类从业人员的数量有多少?按照官方的说法,2018年,中国家政服务业的从业人员总量超过3000万人。假设其中1/3~1/2的从业人员是直接与居民联系展开工作的,则其数量为1000万~1500万人。扣除这部分从业人员后,“农村的就业人员”还有约2.3亿,仍然比现在中国农业用工量高出至少5000万。

再来看第二个问题。

为什么上述农业上用不着的劳动力,没有转入二、三产业,成为现实中的人口红利呢?笔者的回答是:这些人不得不留在乡村、照看自家的老幼病残。

本来,家庭中有劳动能力的人口,同时承担着两种职能:一是挣钱养家;二是照看生活上无法自理或无法完全自理的老幼病残。

农民工进城工作始于二三十年前的民工潮年代。由于当时劳动力市场上严重供过于求,用工方只招收那些身强力壮、反应灵敏且不需照看家人的农民工,因为只有这样的农民工才能“996”式地加班干活。那些有家人需要照看的农民工,只能把家中相对来说进城后就业难、挣钱少的,许多情况下甚至是当时进城镇也找不到工作的劳动力,留在乡村家里。留下的劳动力可以就近从事一些二、三产业工作,但他们的第一职能是照看老幼病残家人。

农民工为减少挣钱养家与照看家人之间冲突而进行的这种劳动分工,在劳动力市场上造成了一种假象。似乎照看家人只涉及乡村那些“反正闲着也是闲着”的闲置劳动力,而与劳动力的市场供求无关。

随着城镇对农民工需求的加大,以往在劳动力市场上处于弱势的乡村劳动力,也有条件在城镇找到工作。举例来说,近5年来新增加的农民工,几乎都是因年老体衰而非用工方首选的50岁以上的农民工,甚至还包括大量不属于现有劳动年龄段的农民工。2017年,60岁以上的农民工数量,就比2016年增加了222万。当城镇用工方的目光盯上原来留在乡村照看家人的爷爷、奶奶、妈妈们时,照看家人与进城工作对乡村劳动力的争夺就出现了。

照看家人会占用几千万乡村劳动力,这并不难理解。近年来媒体上关于是否生二孩的讨论中,当事人就往往在是不生二孩多挣钱,还是生并照看二孩而丧失工作、收入之间进退两难。只有在劳动力严重供过于求、“单身狗”成堆的行业,长期“996”的工作岗位要求才有可能实现。乡村劳动力想法相对传统,让他们丢下家里的老幼病残不管,只顾多挣钱,他们中大多数不会接受。

有没有能让乡村劳动力既能挣钱养家,又能照看家人的方法呢?按理说是有的。拿照看孩子来说,在目前情况下,0~3岁的婴儿阶段需要家里有人全天照顾;3岁以上的孩子如有幼儿园可上,照看者会有一部分空余时间;孩子上小学与初中后同样如此。但既然这些劳动力的第一职能是照看孩子,那么在工作时间和强度的安排上,就只能是照看家人第一、工作第二。一些办在乡村、专门使用因照看家人(特别是孩子)的农民工的工厂,就是这样做的。

但并非所有的二、三产业都适合往乡村转移。地处边远、交通不便的乡村吸引不了制造业。面向城镇居民的服务业则根本不可能搬到乡下。

是否可以改变乡村原有的劳动力分工,让原本在乡村的劳动力带上被照看的家人一起进城,全家所有的劳动力共同一面工作挣钱、一面照看家人呢?难度也不小。农民工之所以把家人留在乡村,是因为乡村的生活开支远低于城镇。

按照户籍人口计算,中国乡村的日常生活支出平均是城镇的1/3;由于乡村宅基地是免费分的,没有税费,也没有房地产公司的介入,乡村住宅造价稳定在城镇商品住宅(不含别墅及高档公寓)价格的1/8~1/7。

如果农民工的工资水平不大幅度上升(至少增加50%),则乡村劳动力带着所照看的老幼病残进城后,就算不在城里买房,他们进城后边照顾家人边工作所增加的收入,往往还抵不上进城后所增加的日常生活(包括孩子上幼儿园)的开支。因而“家属留乡村”、部分劳动力闲置,无法转变成人口红利,就成为现有工资水平下农民工劳动力市场的“正常”状态。

如果谁也不愿意为利用这部分闲置乡村劳动力买单,那也就只能看着有人口(劳动力)而无红利的现状继续下去了。

(作者单位: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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