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所2月21日发布公告称,经国务院同意,证监会与财政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近日联合发布公告,允许符合条件的试点商业银行和具备投资管理能力的保险机构,按照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参与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国债期货交易。
公告称,商业银行和保险机构参与国债期货交易,可满足其风险管理需求,丰富投资产品类型,提升债券资产管理水平。同时,也有助于丰富市场投资者结构,促进国债期货市场平稳有序发展。
公告称,证监会、财政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将发挥跨部委协调机制作用,加强监管合作和信息共享,分批推进商业银行和保险机构参与国债期货市场,促进国债期货市场健康发展。第一批试点机构包括: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
坚持统筹硬投资和软建设,用改革办法和创新思路破解深层次障碍;坚持分步实施、有序推进、2024年先发行1万亿元超长期特别国债。
明天,发改委还将组织召开全国2023年增发国债项目实施推进电视电话会议,通报项目进展和督导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偏整改,进一步压实地方主体责任,推动所有增发国债项目于今年6月底前开工建设。
未来央行可能将买卖国债纳入政策工具储备,丰富流动性管理工具箱。
亟待构造新增长曲线。
冯燕表示,进一步完善评价指标体系,丰富评价维度,突出服务效果的评价,完善监管协同联动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