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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候鸟式”流动,近期内难以改变

第一财经 2020-03-24 20:32:58 听新闻

作者:章铮    责编:任绍敏

无论是流动的农民工本身,还是农民工流入地的各相关方(包括用工方、消费者与流入地政府),都不希望改变这种格局,因而农民工“候鸟式”流动的局面,近期内难以改变。

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原本是常态的春节前后中国人口大流动就面临两难之局。听任人口流动,会大大增加传染病的扩散;为防控新冠肺炎而严格限制人口流动,则影响企业复工,从而对经济产生巨大的负面影响。正因为如此,社会各界在思考减少人口大规模流动之道。

人口大流动中,探亲、旅游、大学生放假回家属于正常流动,不好限制。因而城市中的外来就业人口——特别占流动人口总量70%以上、年年在家乡与工作地点之间“候鸟式”流动的农民工——就成为减少人口大流动的目标。有学者将以农民工为主的外来就业人口流动称为“不必要的流动”或“无效流动”。有关人士呼吁,“应当及早强化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和外来人口市民化的进程,解决人口大规模流动带来的社会问题”。也有媒体呼吁,“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减少因制度问题造成的人口大规模钟摆式流动,推进外来人口市民化,尽快让流动人口成为城市新市民,以稳定的城市生活和更小的流动规模,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春节前后农民工的“候鸟式”流动确实增加了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难度。但在笔者看来,无论是流动的农民工本身,还是农民工流入地的各相关方(包括用工方、消费者与流入地政府),都不希望改变这种格局,因而农民工“候鸟式”流动的局面,近期内难以改变。

农民工自己为什么不想到所工作的城市定居?笔者以前发表于《第一财经日报》的两篇文章(《进城落户能降低农民工用工成本吗》与《户籍放开了,农民工能落户大城市吗?》)已经算得比较清楚。结论是:绝大多数农民工家庭的收入负担不起其全家到所工作城市落户的生活(包括购房)开支。此处不再重复。本文所探讨的,是为什么算上新冠肺炎带来的巨大成本,农民工流入地仍然不欢迎农民工落户。

“候鸟式”农民工与城镇户籍职工工资的直接差距

在考虑通过减少人口流动以降低大规模传染病流行造成的损失时,有必要算一下农民工“候鸟式”流动给中国经济带来的红利账。

笔者用《中国统计年鉴》上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代表城镇户籍职工的正常工资水平,进而也代表农民工为了在所工作城镇落户而必需的工资水平。2018年,上述平均年工资为84744元,按12个月平均,月工资为7062元,而同年外出务工的农民工月均收入只有4107元,两者相差2955元。外出农民工每年工作时间按10个月计算,则每一外出农民工“候鸟式”流动时的年工资要比他在所工作城镇落户时低29550元。2018年,中国外出农民工总数为17266万人,这意味着通过农民工的“候鸟式”流动,城镇用工方减少的年用工成本高达5.1万亿元;即使把计算对象缩小为跨省流动的7594万外出农民工,减少的年用工成本也有2.2万亿元。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2018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

在上述计算中,为何将农民工与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作比较,而不是与城镇私营单位在岗职工(2018年年平均工资为49575元)作比较呢?笔者的理由是:同在城市工作,“候鸟式”农民工与城镇户籍职工的生活模式完全不一样。农民工本人在城市工作,家中的老幼病残(以及因照看这些家属而无法进城工作的劳动力)留在家乡,家庭生活用房也盖在家乡。城镇户籍职工则全家生活在其所工作的城市。由于乡村的生活开支大大低于城镇(特别是农民工聚集的都市圈),因而城市同时存在着两大类工资:能保证农民工家庭在家乡乡村生活的低工资,以及能保证城镇户籍职工家庭在城镇生活的高工资。农民工市民化,意味着他们的生活从城乡流动模式转变为城市模式,由在乡村建房转变为在城市买商品房,其工资也必须相应大幅度上升,否则进城落户的农民工家庭根本无法在城镇生活下去。

社会各界公认,城镇私营单位吸纳了大量农民工,因而其现有工资水平接近于只能维持农民工“候鸟式”流动的低工资。作为统计指标,“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是从“(城镇)职工”发展而来的,其工资数据系列中,2006年以前直接采用了“(城镇)职工”的数据。虽然非私营单位的员工中也有农民工,但与私营单位相比,非私营单位的工资水平无疑更接近城镇户籍职工的工资水平。

影响城市用工成本的两个因素

在分析“候鸟式”农民工对城市用工成本的影响时,除了工资的直接差距外,还需要考虑以下两个因素:

一、房价因素。

众所周知,中国城乡生活开支中,相差最大的是住房开支。2018年,乡村竣工住宅造价在900元左右,而全国商品住宅平均售价与35个大中城市商品住宅均价分别为8308元与12528元。

除此以外,还有一点值得注意。那就是:同在一个城市买房,平均来说,市民买得早、单价低,农民工买得迟、单价高。

房屋买卖双方一旦签订交易合同,房价就固定下来不再上涨。如果是贷款买房,影响未来还贷压力大小的除了买房者个人收入因素外,还与当地人均名义收入的增速有关。近20年来,中国城镇商品住宅的售价与人均名义收入都在快速上涨。举例来说,2013年,北京与上海商品住宅的平均售价分别为17854元与16192元,到2018年,就分别上涨到37420元与28981元,分别上涨了109.6%与79.0%。同期北京与上海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分别上涨了59.4%与56.3%。随着中国经济增长速度的放慢,名义收入的增速也在放慢。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2018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

可见,同样是在一二线城市买房,今天买房者面临的经济压力要比5年前、10年前或15年前买房者大得多。如果现在让农民工市民化,而落户地政府又不给农民工购房补贴,则为了购买同样面积与质量的住房,落户农民工的收入必须高于早几年就买了房的大多数城镇职工。这意味着因“候鸟式”农民工家庭在所工作城市落户而提高的城市年用工成本,会大大高于上述每年29550元。

最近,有学者提出要“二次房改”,向进城落户的农民工出售安居房。按照该学者的估算,一线城市安居房的成本价为2万元,大致相当于这些城市5年前的房价。看来,也许只有加上安居房,“候鸟式”农民工落户后所增加的城市年用工成本才能控制在3万元之内。

二、灵活用工因素。

比较用工成本,前提是就业者为用工方所需要。农民工“候鸟式”流动时,输入地的用工方可以灵活招聘和解雇农民工,输入地政府也不用为外来农民工的失业操心。虽然作为人口大国,在外地找不到工作的农民工还是留在国内。但解决他们就业的责任,是由其家乡政府承担的。为什么“城市流动人口比例每提高1个百分点,未来5~10年城市实际GDP和人均GDP将提高1~2.3个百分点”?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这种用工灵活性。

如果“候鸟式”农民工在所工作城市落户了,那么,当城市用工方不再需要他们时,责任就落到落户地政府头上。不论是向这些“前”农民工提供能维持其全家生活的工作岗位,还是向他们全家提供最低生活保障,都会大大增加落户地的用工成本。

正因为如此,所以在许多大量使用农民工的城市或地区,只见到把产业链配置在几十公里内的,却没有让产业链所需要的农民工也定居在通勤距离内的;只见到放开户籍限制吸纳大学毕业生的,却见不到放开户口吸纳普通农民工的。

防控疫情没有改变“候鸟式”农民工的低成本“优势”

笔者承认,如果维持人口流动现状,新冠肺炎一类传染病会给中国经济造成巨大损失,其数额高达数万亿;但笔者同时认为,上述损失未必高于因“候鸟式”农民工落户而增加的成本。

在大量使用外来农民工的城市或地区,疫情防控增加了用工方为农民工复工而支付的成本。可能增加的一是交通成本(用工方或者包车、包机、包专列,外来农民工免费乘坐;或者为自行返回的农民工报销路费),二是隔离成本(一般隔离14天,包括隔离期间的免费食宿与工资)。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2018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

因防控新冠肺炎疫情而增加的复工成本有多少?假设外来农民工是从西南前往长三角或珠三角,交通成本人均至多1500元;隔离14天的工资按农民工月均收入4107元的一半计算,约为2000元;隔离期间的免费食宿按日均200元计算,约为3000元;三者相加,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所增加的复工成本为人均6000元。考虑到其他一些因素(比如有些农民工可能带着子女一起外出),笔者将农民工复工的成本上调为劳均9000元。前面提到,“候鸟式”农民工若在所工作城市落户,用工方每年得多支出29550元,这要比因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所增加的复工成本多出约2万元。因此,若在上述复工成本与因农民工落户而上涨的工资之间二选一,用工方宁愿选择前者。

疫情所造成的损失当然远不止农民工的复工成本,所以再算一下总账。有学者估计仅疫情造成的直接损失就达3万亿元。假设间接损失是直接损失的两倍,则疫情的总损失为9万亿元。如前所述,“候鸟式”农民工若进城落户,用工方所增加的成本同样以万亿计,即使只计算跨省流动的农民工,这一成本也达2.2万亿元,即新冠肺炎疫情的总损失约相当于跨省流动农民工进城落户后,用工方4年所增加的成本。

虽然都会增加成本,但情况不一样。农民工在所工作的一二线城市落户所导致的用工成本上升,是确定会发生的,金额也是已知的。而下一次新冠肺炎一类的传染病何时发生、病情有多严重、会造成多大损失,谁也不知道。只知道从上次的非典到这次的新冠肺炎相隔17年。

总之,新冠肺炎的出现并没有改变“候鸟式”农民工既廉价又灵活的现状,因而流入地各相关方仍然是欢迎外来农民工来工作,但不希望他们来落户。要改变这种局面,无非是两种可能:一种是相关各方的观念发生变化,承认普通劳动者全家应该定居在工作地点的通勤(即天天能回家)范围内,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成本;另一种是农民工市场供求形势发生根本变化,以致不给出足以让外来农民工在所工作城市安家的工资,用工方就雇不到人,因而不得不接受农民工工资的大幅度上升。

前一种可能出现的前景,现在还看不到,后一种可能会出现,但需要较长的过程(也许15~20年)。因而外来农民工“候鸟式”流动的局面,近期内难以改变。

(作者单位: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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