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 航空工业制造院院长、党委副书记李志强,此次两会的提案与军工国资国企改革有关。
李志强指出,自2014年以来,国务院国资委先后确定19家中央企业开展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航空工业集团是军工集团第一家试点单位。如何尽快取得试点成效,对于深化我国的国防工业体制改革意义重大。
因此,李志强建议为试点单位有效发挥功能作用创造良好环境,将企业经营自主权真正授予试点企业,如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审批等;同时加强试点企业行为能力,一是加大对航空工业集团国有资本金投入的力度,使其有能力快速完成结构调整和科技创新;二是抓紧落实国务院2019年9月提出的关于妥善解决航空工业重点型号超概算问题的指示,推动国家优化国防装备科研管理体制,解决定价审价机制、超垫支和提前投入事后补偿认定等问题,提高自主投入的积极性;三是联合相关航空优势资源,建立“航空科学技术国家实验室”,设立“航空新技术探索计划”,加强航空前沿引领技术探索,增强我国航空工业自主创新能力。
此外,李志强建议促进产业发展与市场化金融手段结合,支持并简化试点企业设立市场化产业基金、基金管理公司的审批程序,通过组建投资军工行业的基金,发挥国有资本的引领和放大效应;并制定差异化的考核体系,在考核周期上考虑投资公司并结合军工集团的特点,年度考核以军品任务的完成为主,经济性指标以任期考核为主,以年度考核为辅;同时支持对试点企业董事及高管实施股权激励,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