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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重点|2020年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7月23日施行,这些限制将取消

第一财经 2020-06-24 20:02:14

作者:一财大政    责编:杨志

制定2020年版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总的方向是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全面开放,以高水平开放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7月23日起,外资进入证券、期货、寿险、商用车制造、50万人口以上城市供排水管网建设经营等领域股比限制将取消。

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近日发布了《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自2020年7月23日起施行。

本次修订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进一步缩减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其中,全国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由40条减至33条,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由37条减至30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就2020年版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答记者问。

五点考虑

制定2020年版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总的方向是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全面开放,以高水平开放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扩大外资市场准入。提高制造业、服务业、农业开放水平。

二,推进制度型开放。完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规则,全面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三,负面清单只做减法、不做加法。

四,发挥自贸试验区扩大开放试验田作用。

五,在扩大开放的同时维护国家安全。

主要开放措施

金融领域  取消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寿险公司外资股比限制。

基础设施领域  取消50万人口以上城市供排水管网的建设、经营须由中方控股的规定。

交通运输领域  取消禁止外商投资空中交通管制的规定,同时调整了民用机场条目的规定。

制造业领域   放开商用车制造外资股比限制,取消禁止外商投资放射性矿产冶炼、加工和核燃料生产的规定。

农业领域   将小麦新品种选育和种子生产须由中方控股放宽为中方股比不低于34%。

继续在自贸区进行开放试点

医药领域   取消禁止外商投资中药饮片的规定。

教育领域  允许外商独资设立学制类职业教育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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