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十四五”规划及2035年远景目标建议提出: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社会对此高度关注,讨论十分热烈。为此,我将以大众化的视角,给大家介绍与你想像中不一样的美国退休制度,它究竟有多刻薄、小气和精明?它可能带给我们一些启示和借鉴。
由于美国退休制度设计非常精细,而且内容十分丰富,为了便于读者理解,我尽量按主题、分系列、通俗易懂地全面介绍。请大家耐心等待下文继续分解。有人问:为什么要研究美国?因为少数人总是一知半解、盲目崇拜美国,却并不了解美国真相,因此,我们有必要了解真实的美国,才能知己知彼。
美国基本养老保险(OASDI)制度建立,要比欧洲晚了近半个世纪,1935年美国颁布《社会保障法》,建立了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美国人提出了构建“三条腿的板凳”的养老保障体系,这就是我们后来所讲的“三支柱”养老保障体系。然而,上世纪90年代,学者突然发现,美国“三条腿的板凳”已悄然变成了“四条腿的板凳”。也就是说,三条腿不够用了,“达到正常退休后仍继续工作”成为了美国人的“第四条腿”。
根据美国社会保障局发布的一组数据,2010年美国65周岁以上老年人收入来源构成:第一条腿(基本养老保险退休金)占36%,第二条腿(私人养老金,相当于中国的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占17%,第三条腿(家庭储蓄与投资)占16%,第四条腿(65岁以上继续工作收入)占29%,其他来源(低保、慈善)占3%。
由此可见,美国老人第二大收入来源竟是“达到退休年龄后继续工作的所得”,它真真切切地成为了美国人养老的“第四条腿”,名副其实,而且地位十分重要。

1935年美国将男女退休年龄统一至65周岁,2009年美国男女退休年龄提高至66周岁,2027年美国男女退休年龄将提高至67周岁。
有人会问:美国老人退休原本就比较晚,为什么还有人愿意继续工作?答案很简单,当然是养老金不够用啦!那么,美国究竟有多少老人仍在继续工作?

根据美国劳工部统计,2018年底,美国65周岁及以上老人共计5128万人,其中仍在工作的人数为1003万人,就业比例为19.6%;65~69周岁总人口为1696万人,其中仍在工作的人数为559万人,就业比例高达33%;70~74周岁老人就业比例高达19.5%;即便75周岁以上老人,其就业比例仍有8.7%。
由此可见,美国65岁以上老人必须继续工作的比例高达20%,而且这一比例仍在上升之中。究其原因,当然是基本养老保险退休金不够花。为此,美国人养老需要“第四条腿”:达到退休年龄后继续工作。
(作者系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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