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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金融科技应用,推动票据市场创新发展

2021-04-09 17:53:54

作者:肖小和    责编:徐悦琳

在电子票据方面,建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中明确电子票据的法律地位,可考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中专设一章规定电子票据相关内容,明确电子票据的法律定义、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法律责任承担等,确立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同样具备票据签章的法律效力,保障电子票据持有者的合法权益。建议加快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的修改,给予互联网等新型电子平台以票据业务准入资格,防止现行票据法律法规对互联网票据创新发展的制约。第二,应明确互联网票据平台监管部门,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票据科技是票据市场规范创新发展的基本支撑,进入21世纪以来,电子票据、IT系统、互联网技术和新兴技术等票据金融科技已经推动票据市场脱离了“纸票时代”,不仅大大提高了票据业务办理效率,而且大幅降低了票据业务道德风险和操作风险,而未来票据科技尤其是金融科技的广泛应用将有望改变票据市场生态,为票据市场带来新的革命。

完善票据制度,支撑未来科技发展

科技进步为票据发展带来新思维、新形态、新模式,而制度则会适时引导科技的发展,为其推广提供重要的推动力量。票据制度是票据市场运行的规则,票据市场科技应用需要在票据制度的框架内运行,因此深化票据市场科技应用水平需要票据制度的支撑,适合当前科技发展实际的票据制度设计对于未来推动票据科技发展而言至关重要,票据制度应不断调整完善以更好地适应票据科技发展的需求。

在电子票据方面,建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中明确电子票据的法律地位,可考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中专设一章规定电子票据相关内容,明确电子票据的法律定义、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法律责任承担等,确立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同样具备票据签章的法律效力,保障电子票据持有者的合法权益。建议由人民银行牵头,联合银保监会、工信部,运用大数据、云计算技术形成自动监测与人工识别相结合的监管体系,实现对电子票据业务的全流程监管。

在互联网平台建设方面,第一,建议国家立法机关应考虑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规中的部分法律条款,加大对互联网金融企业专利、软件、品牌等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严厉打击互联网金融犯罪,使得在处理互联网金融案件时可以有法可依。建议加快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的修改,给予互联网等新型电子平台以票据业务准入资格,防止现行票据法律法规对互联网票据创新发展的制约。

第二,应明确互联网票据平台监管部门,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建议由央行或银监会负责互联网票据业务的监管,制定出台互联网票据业务相关监管规定,严把准入环节,互联网票据业务的经营机构必须获得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正式营业,建立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和风险评估制度,向客户和监管机构提供充足的信息,对平台风险进行及时监控和预警,确保监管的合法性、全面性和专业性。

第三,建立互联网票据的行业协会,建议由银行业协会牵头,组织互联网票据的经营机构成立行业协会,制定行业自律规定,通过加强内控建设,明确自身的职责,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的引领作用,不断提升防范风险和安全经营能力。

在数字票据方面,建议进一步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实施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支付结算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数字票据的法律地位,承认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完善数字票据期后背书制度,明确数字票据伪造时的责任承担,明确电子认证机构的民事赔偿范围,完善票据涉诉法律制度。

在信息披露制度方面,长期的信息不对称为票据市场埋下了风险隐患,不利于票据市场交易效率的提高。建议依托上海票据交易所,尽快出台票据IT系统管理办法和票据信息披露制度。

一是建设标准化、覆盖面广的信息采集录入平台。信息采集录入平台应来源广泛,实现各数据源平台数据的接入汇总,并拥有海量相关非结构化信息,可按“科学规划、统一标准、规范流程”的原则,统一采集归口、利用数据信息技术建立索引,实现信息资料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以及信息集中管理和披露,并建立数据质量控制机制,提高分类数据的准确性。

二是打造模型化、手段先进的信息分析预测平台。运用科学模型建立宏观经济预警、区域检测评价等系统,从而对票据信息数据进行多角度、多层次、精细化、系统化的分析,并展示出区域市场主体的发展情况。同时,能对机构交易行为和合规信息进行动态分析,并提供个性化、可定制的直观展示功能。三是实现智能化、时效性强的信息咨询发布平台。信息咨询发布平台要实现智能分类、科学发布、高效共享,建立业务库、案例库、营销库、经验库、文化库、知识库,实现集中展现各类报表、信息的功能,重点发布定期市场成交信息、定期收益率曲线信息、定期登记托管、清算结算、票据结清、到期违约、风险票据信息、风险监测信息、创新产品信息等。

 

加强传统科技建设,提升科技应用效能

在票据IT系统建设方面,首先,票据从业机构应逐步加强票据IT体系建设意识,认识到票据IT体系是票据IT系统的根本和基础,既要注重对系统本身的建设,也要重视其他配套环节的跟进,加快明确统一的票据IT架构标准,形成完整的全流程票据管理系统,优化完善互联网信息安全风险防范机制,降低系统技术风险。其次,商业银行要通过进一步优化票据业务系统,更好地提升企业客户的直贴体验,通过“秒贴”“票据池”等业务为客户提供更加畅通、便捷、高效的贴现服务,帮助企业更好地管理和运用票据资产,灵活选择票据融资方式,有效降低企业财务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要加快建设智能风控系统,通过数据分析、资产评级、智能授信审批、实时监测、跟踪督办及风险预警,实现对客户信用的精准掌握以及市场风险的快速识别,促使风控体系实现全方位、多维度覆盖,保证系统的可延展性与适应性。

在互联网平台建设方面,首先要基于互联网技术所带来的信息可获得性、交易便利性、产品标准化的提升,创造更多票据创新产品,比如供应链票据产品、票据理财产品、票据基金产品、标准化票据产品等,加快票据支付创新,拓展票据融资渠道,推动票据市场创新发展。其次,银行可根据电子交易平台信息、物流信息、资金流信息等互联网大数据建立客户授信评级模型,通过丰富的信息综合判断授信对象的信用状况,授予其一定的信用额度,并根据客户的用信状况、存款记录、评级情况等因素,实时调整授信额度和期限,以实现授信动态化。最后,要通过供应链票据平台的建设,优化平台规则,完善平台功能,结合多元化科技手段,与各类供应链金融平台对接,积极推进应收账款票据化,提升企业资金使用效率。

尝试金融科技发展,探索票据市场未来

加快区块链技术研究与应用

从技术角度分析,区块链技术自身的去信任、时间戳、可追溯等特点与票据应用场景十分相近。票据在一定范围使用时,可建立起数字票据的联盟链,将票据市场各方角色在联盟链中进行定义,如将票交所设置为数字票据链上的一个节点,通过制定买卖交易代码的匹配规则,待买卖双方的代码通过匹配规则达成共识并得到双方确认后,进入指定目标交易的票据流转环节。

从监管部门分析,数字票据有望为监管操作带来更多便利,一方面可将监管部门在数字票据链中设置为一个普通节点,通过前后相连构成不可窜改的时间戳,完全透明的数据管理体系所提供可信任的追溯途径,实现对监管信息的无成本调阅;另一方面也可将监管方设置为具有一定角色的节点,通过在链路中发布智能合约,应用可编程性建立市场统一的规则和秩序,既可控制价值和限定流转方向,也可实现监管政策的全覆盖和硬控制。

从市场参与者分析,对商业银行等市场参与者,可将出票人、期限、金额、承兑行、保证增信行、贴现行等要素预先写入代码加载为智能合约,将数字票据定义为自带智能合约限制的数字货币。另外,将区块链技术应用于票据交易平台,可将票据交易数据上链,实现票据完整生命周期的可追溯、防窜改,并将参与票据流通的不同角色设置不同权限节点,利用智能合约技术进行智能判断,缩短交易时间,提高系统效率,从而更好地规范票据前端市场,服务于供应链金融发展。

从金融战略角度分析,数字票据为发行数字货币打好基础,由于区块链最核心和本质的应用在于改变现有中心化的国家信用主权货币模式,考虑到票据这一产品在承兑阶段属于支付工具,一方面可将出票人、期限、承兑行、金额等要素预先写入代码加载为智能合约,将数字票据定义为自带智能合约限制的数字货币;另一方面可尽早在数字票据交易链中引入数字货币进行实时清算,对数字货币的应用在实际的业务场景中做进一步验证,为发行数字货币提供试验田。

深化大数据技术应用

未来,票交所将成为全国票据市场最完整的数据拥有者,这些数据包括全市场的票据承兑、贴现、转交易、回购、再贴现、第三方非法人产品的全部明细数据。随着时间的推移,线下票据业务逐步迁移至网上以及票交所自身建设的进一步完善,数据采集面和数据量将进一步丰富和提升。票交所层面数据的应用包括公共服务和商业化运用两大类,公共服务和商业化运用可根据需要互相转换。公共服务包括指数类、余额类、信息类数据的实时发布。商业化运用包括基础数据与数据增值服务。基础数据服务以与会员单位的接口或客户端形式提供给各参与机构的自身基础业务数据,数据增值服务可通过数据分析产生咨询、信息类服务产品集等。

大数据可以为票据监管部门提供实时监管手段。

一是可以与票交所合作建立实时监管平台,运作大数据技术,实时监控甚至拦截可疑报价和交易,把系统性风险控制关口前移。

二是可以对各类可能存在的违规操作能够建立起监控模型,实现类“T+0”的事后分析处理来维护金融秩序。

三是可以对银行流动性管理、资本充足率管理等在DVP模式下,将结构化和非结构化数据结合起来进行逐日监测,实时发现问题所在。

四是可以通过票交所采集一手数据来替代现行的各商业银行的票据业务监管报表的报送,提高监管效率并降低社会成本。

五是票交所利用大数据为央行货币政策制定和实施提供实时依据,类似钱荒或资产荒而引发的市场波动将减少,在票交所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央行再贴现工具进一步发展成为宏观货币政策重要工具之一是应有之义。

大数据能够为银行及非银机构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

一是依靠大数据预测市场利率走势。

二是利用大数据的预测分析能力,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市场监测,并同时建立方向相反的头寸,以利用不同市场上资产价格的变化差异赚取低风险利润。

三是助力商业银行自身授信评级体系从定性分析迈向定量分析。

四是大数据技术有助于票据创新产品分析研究,并为创设票据创新产品奠定定量分析基础。五是利用大数据发布商业承兑汇票各种信息。

大数据为第三方信用评级等带来新机遇。

一是第三方票据市场数据公司获得新的发展机遇,利用先进的数据挖掘分析工具,为市场提供数据增值服务和定制服务。

二是掌握大数据技术并拥有多类数据库的社会信用评级机构的量化评级将率先得到市场的认可,并可能直接影响市场报价。

三是票交所的集中模式将在票据业务链积累起全市场完整的明细数据,使票交所成为重要的票据市场数据载体,数据的价值将被大力挖掘,助推我国经济金融的大数据应用步伐。

加强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一是票交所设立人工智能电话客服。在票交所上线并达到一定交易量后将面对各方参与者的咨询,建立人工智能客服,能有效节约人力投入和管理成本,对后期信息的汇总分析带来益处。

二是商业银行可在大数据应用的基础上,进一步涉足人工智能领域开展多市场的套利交易、高频交易等,在快速变化的多个市场间实时捕捉交易机会,为参与者带来更大的交易利润。

三是利用生物智能识别技术、虚拟现实技术等实现远程交易员身份识别,以及远程商务沟通谈判等。

(作者为江西财经大学九银票据研究院执行院长,共同作者蔡振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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