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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4日,财政部发布公告,自2021年6月12日起,对部分成品油视同石脑油或燃料油征收进口环节消费税。主要涉及三种成品油:
一是归入税则号列27075000,且200摄氏度以下时蒸馏出的芳烃以体积计小于95%的进口产品,主要包括“混合芳烃”;
二是归入税则号列27079990、27101299的进口产品,主要包括“轻循环油”;
三是归入税则号列27150000,且440摄氏度以下时蒸馏出的矿物油以体积计大于5%的进口产品,主要包括“稀释沥青”。
公告称, “轻循环油”、“混合芳烃”、“稀释沥青”通常含有较多芳烃或沥青成分,一般不用作燃油。近年来,少数企业大量进口,加工生产为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油,流向非法经营渠道,危害成品油市场公平,存在较大社会安全隐患,造成环境污染。为解决这些问题,国内已将有关产品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现三部门发布公告,对部分成品油征收进口环节消费税,有利于规范市场秩序,促进公平竞争。

机构认为,结合季节性以及外部扰动来看,短期A股或有一定压力。
为减缓国际油价异常上涨带来的冲击,国家主动出手,全国平均汽、柴油每升少涨0.85元左右。
由于“一税两费”征税对象、税基相同,部分专家认为未来地方附加税总体沿用此前征税范围和税基可能性大,但如何合理设定税率值得研究。
去年政府对消费税改革的表述,重心在于“分钱”;今年的表述,重心转向了“调税”。
国际油价持续走高,3月5日,纽约原油期货价格大幅上涨,创下近6年最大单日涨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