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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大宗商品保供稳价要充分发挥监管作用

第一财经 2021-05-30 21:36:52 听新闻

作者:一财评论员    责编:杨小刚

既然我们是大宗商品的最大进口国,就需要稳住自己的阵脚,要有我们的话语权。

近来,大宗商品连续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被“点名”,频率之高充分说明了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对经济带来的既有和潜在影响。

在国务院常务会议和相关监管部门的表态中,都可以看到影响大宗商品价格波动的一个重要因素:垄断和囤积居奇以及过度投机炒作行为,扰乱了正常产销循环,对大宗商品价格上涨产生了推波助澜作用。下一步,加强监管会成为大宗商品保供稳价的重要工作。

首先要看到,上述行为的推波助澜已经引起高层和监管部门的高度重视。

5月19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明确指出,应对大宗商品的价格波动,今后要进一步加强期现货市场联动监管,适时采取有针对性措施,排查异常交易和恶意炒作行为。同时,要依法严厉查处达成实施垄断协议、散播虚假信息、哄抬价格特别是囤积居奇等行为并公开曝光。

5月23日,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证监会等五个部门召开联合会议指出,有许多方面反映出存在过度投机炒作行为,扰乱了正常产销循环,对大宗商品价格上涨产生了推波助澜作用。

我国是全球大宗商品的重要进口国,受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影响很大。当前,人们对大宗商品价格上涨会不会传导到CPI上存在忧虑。其实,这个方面已经有端倪。有玉米油生产企业反映,近几个月来,随着大宗商品的价格上涨,玉米价格上涨了三成以上,企业不得不在终端产品上进行价格调整。应对国际上大宗商品的价格波动,我们首先要做到的是国内的市场主体不能自乱阵脚,更不能火中取栗。

这就是第二点要说的各类市场主体的自律和监管措施的严厉。

在上述五部门会议上,还联合约谈了铁矿石、钢材、铜、铝等行业具有较强市场影响力的重点企业,以及钢铁工业协会、有色金属协会,要求重点企业及相关协会从大局意识、法律意识方面出发共同维护好正常市场秩序。另外,上期所、大商所、郑商所纷纷“出手降温”,通过实施持仓限额、提高交易保证金比例等措施,来抑制投机交易空间。

如果说这更多是强调自律的话,下面还有加强监管及严厉处罚的利剑高悬。

5月19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要坚决依法合规打击垄断和囤积居奇行为,加强市场监管力度;上述五部门会议也指出,下一步,监管部门将密切跟踪监测大宗商品价格走势,加强大宗商品期货和现货市场联动监管,对违法行为“零容忍”。

其三要加强法规建设形成应对大宗商品价格波动的长效机制。

日前,国家发改委出台《关于“十四五”时期深化价格机制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其中明确,要加强和改进价格调控,做好铁矿石、铜、玉米等大宗商品价格异动应对,及时提出综合调控措施建议,强化市场预期管理。

更重要的是要加强包括期货在内大宗商品交易法律建设。截至5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法(草案)》已经结束了向社会征求意见阶段,经过修改和相应表决程序后也将在不远的时间内颁布实施。这部法律将会在完善大宗商品期货监管和风控制度、为稳价保供方面做出积极贡献力量。同时,在打击违法行为方面,这部法律也大幅度提高了行政罚没款金额,会增加期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成本。

总之,通过近期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包括监管层对大宗商品价格定调、产业响应稳价保供、金融机构抑制投机控制风险等,大宗商品价格有所趋稳,但面临复杂的国际形势,还有许多工作要做。其中重要的是,既然我们是大宗商品的最大进口国,就需要稳住自己的阵脚,要有我们的话语权,相关市场主体不可以有达成实施垄断协议、散播虚假信息、哄抬价格等行为,从而推波助澜。既然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监管部门多次明确表态,相信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案例不久就会出现。这是一条高压线,需要参与其中的市场主体特别慎重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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