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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12日从教育部了解到,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近日就校外培训机构“营改非”工作作出部署,要求把握2021年底前完成登记工作的时间节点,确保如期完成。现有培训机构在完成非营利性机构登记前,应暂停招生及收费行为。对于未选择登记为非营利机构的现有培训机构,应当设定截止日期,日期届满,由教育部门依法终止其办学资格或调整办学内容。
计划于2026年秋季启动首批招生。
健全学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激励保障制度,确保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
教育部:拟设15所本科高等学校
凡在依法举办的幼儿园就读的学前儿童均须建立学籍,一人一号,小学学段接续使用,终身不变,学籍变动管理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制度。
中心于今年4月启动建设,充分发挥广东产业优势和港澳科技金融、国际合作优势,聚焦优势产业方向,打造一站式全链条公共转化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