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免税进口商品清单。
近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十四五”期间进口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免税清单(第一批)的通知》,公布了“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项下第一批免税进口商品清单,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已征的应免税款按规定准予退还。
该免税清单延续了“十三五”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免税进口商品清单管理模式,保持了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可持续性。同时,该免税清单对“十三五”免税清单进行了调整和完善,综合考虑了国内生产实际和进口需求,以更好适应科技创新的新需求并支持交叉学科发展。
今后,财政部还将会同有关部门根据科技创新进口需要,结合国内产业发展和技术进步等情况,适时按政策规定研究调整完善免税清单。
今年以来地方财政收入普遍低速增长,而支出保持扩张,财政收支矛盾依然较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同外国政府订立的税收协定中关于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适用税率低于10%的,按照协定税率执行。
前5个月,财政收入仍有所下滑,但政府债券发行较快,支撑财政支出保持一定增长,推动经济平稳运行。
尽管江苏省级从地市等分享税收少,但实际上地市等上解给省级收入超2000亿元,因此对13个地市来说,与其他地方一样仍是“三级财政”
关税战下,4月份经济财政数据好于预期,随着中美双方90天内大幅降低关税,短期财政政策加码概率大幅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