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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监管再落重锤,涉腾讯阿里滴滴等43起案件

第一财经 2021-11-20 13:29:56 听新闻

作者:刘佳 ▪ 吕倩 ▪ 陆涵之 ▪ 王海    责编:刘佳

43起案件中涉及的企业包括腾讯、阿里、百度、京东、滴滴、苏宁等多家公司。

11月20日上午,市场监管总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对四十三起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件立案调查。经查,上述案件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二十一条,构成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评估认为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近日,市场监管总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四十八条、四十九条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涉案企业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

第一财经记者梳理发现,43起案件中涉及的企业包括腾讯、阿里、百度、京东、滴滴、苏宁等多家公司。其中涉及腾讯系的为13起,涉及阿里系12起,涉及百度系4起,京东系、滴滴系、美团系、苏宁系各涉及2起,字节系、微博系各涉及1起。

上述交易均为过去应当申报而未申报的交易,案件数量多、涉及企业广泛、交易时间跨度较长。

市场监管总局今日表示,随着反垄断执法的深入推进,企业经营者集中申报意识不断提高,主动梳理和报告以前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的经营者集中,并积极配合调查。依法处理未依法申报案件,既能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竞争,维护反垄断法权威,不断优化公平、透明、可预期的竞争环境;又能有效督促企业提升合规意识和能力,推动企业和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集中处罚未依法申报问题

虽然平台经济领域竞争呈现出一些新特点,但互联网行业不是反垄断法外之地,所有企业都应当严格遵守反垄断法律法规,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

从时间线看,43起案件中,较早的有追溯到2012年的百度与南京网典收购南京信风案,最新的则发生在今年1月10日,百度在线与吉利签署合资成立设立新能源汽车公司,分别持股55%和45%。 2021年3月2日,合营企业取得营业执照,但两家企业涉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分别被罚50万。

在此次处罚中,涉及腾讯系和阿里系的各有13例和12例,以每案处罚50万计算,腾讯系、阿里系企业被罚金额都超过了500万元。

其中涉及到腾讯集团的案例处罚包括腾讯控股有限公司与基汇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收购北京腾康汇医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案、腾讯控股有限公司收购中国医疗在线公司股权案、腾讯控股有限公司收购转转股权案、腾讯控股有限公司收购北京拍店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股权案、腾讯控股有限公司收购北京云迹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案等13个收购案例。

例如,北京腾康汇医科技有限公司大股东为林芝腾讯科技有限公司,后者由深圳市腾讯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百分之百控股,董事长为李朝晖,担任腾讯产业共赢基金执行董事兼管理合伙人。另一收购案中的北京云迹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架构中,林芝腾讯科技有限公司在其中也持有约11.6%的股份。

对于阿里系涉及的案件则包括:阿里巴巴投资有限公司收购高德软件控股有限公司、魅族科技有限公司、大搜车控股有限公司;阿里旅行控股有限公司与万豪国际控股公司新设合营企业;饿了么收购小度生活科技有限公司;淘宝中国控股有限公司收购饿了么、高鑫零售有限公司;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收购深圳回收宝科技有限公司、壹玖壹玖酒类平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腾讯控股有限公司收购永杨安风(北京)科技有限公司;阿里健康科技(中国)有限公司收购贵州一树连锁药业有限公司等。

此外,美团、京东和滴滴三家公司分别涉及两起。分别是北京京东尚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合营企业案、宿迁京东博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收购跨越速运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案、滴滴商业服务有限公司收购优点网络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股权案、北京小桔智能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与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设立企业合营俺、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收购青萍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股权案、天津三快科技有限公司收购北京易酒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股权案。

经查,上述案件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二十一条,构成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评估认为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近日,市场监管总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四十八条、四十九条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涉案企业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

反垄断执法深入推进

“此次大批量的交易能够过关,证明市场监管总局在处理反垄断执法的时候,还是注重市场的稳定性,对已经形成的交易进行否决,会非常谨慎。”今日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识产权律师游云庭在接受第一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

北京云嘉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赵占领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如果参与并购的企业上一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超过20亿元,并且其中至少两家的营业额均达到4亿元以上,则需要进行依法经营者集中申报。从过去多年经营者集中审查案件的情况来看,绝大部分申报都被无条件批准,只有极少数才被附条件批准或者否决。重大并购前,企业内部应该进行反垄断评估,确定是否符合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若符合则应主动申报,同时自查并购行为是否可能存在排除或限制竞争的效果,提前做好相关合规工作。

国家对互联网行业的反垄断监管自2020年下半年开始明显加强,赵占领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2020年十一月开始公布关于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指南的征求意见稿,2021年年初正式颁布实施,2020年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将反垄断列为2021年经济工作领域八大重点任务之一。

互联网领域愈发严格的反垄断监管原因,在赵占领看来主要在两方面,其一是国家自2008年开始在各个领域开展反垄断执法监管,涉及汽车、能源、电力、芯片等,监管范围不断扩大、深入,在此趋势下对互联网行业加强反垄断本身也是反垄断监管趋势的体现。其次,互联网行业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体量已经非常巨大,对政治、经济 、文化各方面的影响也非常大,其中部分互联网巨头利用资本的力量无序扩张、恶性竞争,破坏市场竞争秩序,这也是国家通过反垄断进行行业规范的重要原因。

 浙江理工大学法政学院教授、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王健此前表示,市场监管总局通过一系列反垄断执法,已形成对平台经济系统化、常态化反垄断监管态势,为平台企业明确规则,划清底线,设置好“红绿灯”,平台企业依法合规意识有了明显提升,我国平台经济市场竞争秩序稳步向好,市场竞争环境不断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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