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幼儿照护费用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新政又有新进展。
1月20日,在国家卫生健康委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卫健委人口家庭司副司长杨金瑞在介绍加快出台各项生育支持措施时表示,财政部、税务总局等提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费用纳入个税专项扣除建议方案。
去年7月公开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下称《决定》)中,首次提出,结合下一步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研究推动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随后8月份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要求,推动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费用纳入个税专项附加扣除。而目前财政部、税务总局等已有具体的建议方案。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教授告诉第一财经,婴幼儿照护服务费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具体建议方案已有,这说明今年出台可能性大。
杨金瑞也表示,中央《决定》出台以来,各地各部门积极行动,推进优化生育政策任务落实。比如各部门积极出台一系列配套措施,这其中就包括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费用纳入个税专项扣除等。
上海交通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桦宇告诉第一财经,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新政,有非常大的可能在今年获得通过并实施。
近年来中国人口发展面临转折性变化,出生人口持续走低,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人口出生率已经连续两年低于1%,去年净增人口创60年新低。当前制约群众生育最主要因素,是生育养育教育负担重。为此上述《决定》出台一系列举措,来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
其中之一,正是新增一项婴幼儿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符合条件的父母由此可以获得一笔扣税额度,从而少交个税,实际到手工资增加,以支持育儿。
目前中国已有6项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涵盖子女教育、房贷利息、住房租金、大病医疗、赡养老人、继续教育等。而婴幼儿照护服务费用将可能成为第7项专项附加扣除。
目前婴幼儿照护服务费用个税专项扣除建议方案尚未对外公开。目前可以确定的是,这项政策目标群体为3岁以下婴幼儿,因此父母有3岁以下孩子,且缴纳个税,才有望享受这一新政,目前个税起征点为6万元/年。未来有待明确主要有扣除标准和扣除方式两项。
前除了大病医疗外,其他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均采用定额扣除,比如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中,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接受第一财经采访的专家普遍认为,婴幼儿照护服务费用也将采取标准定额扣除,便于实施。
施正文认为,婴幼儿照护服务费用不低,预计每个子女每人扣除标准不会低于1000元,但考虑到公平性,也不应设的过高,预计不会超过2000元。
婴幼儿费用扣除对象,一般来说为父母或监护人。目前实施的部分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可以在夫妻双方中一方扣除,或者双方按50%扣除标准共同扣除。未来婴幼儿费用扣除方式有待明确。
王桦宇认为,按照《决定》的要求,在下一步修改个人所得税法时,对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应加以考虑纳入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由于现行个人所得税法中并未明确提及该项扣除,未来可能会采取修改《个人所得税法》该条的规定加以落实。同时,国务院也会相应修订《个人所得税法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费用纳入扣除范围并制定相应标准。
《个人所得税法》明确,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施正文也认同上述政策实施路径。不过他也提出存在另一种可能性:由于个税法在列举6项专项附加扣除时,用了“等支出”,如果用扩张性解释的话,国务院可以直接修订《个人所得税法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新增一项婴幼儿照护服务费用专项附加扣除,或者将其放入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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