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大政

分享到微信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三部门联手整改涉税黑中介 专家曝光违法违规手法

第一财经 2022-04-25 18:05:48

作者:陈益刊    责编:刘展超

税务等将着力解决涉税中介违规提供税收策划服务、帮助纳税人逃避税,以及发布违法违规信息招揽业务、歪曲解读税收政策、扰乱正常税收秩序等问题。

一些偷逃税要案中,时常出现涉税中介出谋划策和实施的背影。一场全国打击涉税中介多种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改行动,已经拉开帷幕。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规范涉税中介服务行为 促进涉税中介行业健康发展的通知》(下称《通知》),在今年4月至9月联合开展规范涉税中介服务行动,着力解决涉税中介违规提供税收策划服务、帮助纳税人逃避税,以及在各类自媒体、互联网平台发布违法违规信息招揽业务、歪曲解读税收政策、扰乱正常税收秩序等问题,从而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保障国家税收利益和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维护国家经济秩序和税收安全。

一位地方税务人士告诉第一财经,在一些短视频等网络平台上,一些所谓的税务师等宣讲不靠谱的税收策划等,鼓动纳税人偷逃税,这不仅损害了国家税收利益,而且给企业、个人也留下巨大税收风险,还造成税收咨询市场混乱,导致劣币驱逐良币,当前确实要大力整顿。

此次为期半年的全国整改行动,首要规范内容是打击涉税中介违规提供税收策划服务。

《通知》谈及此次规范涉税中介服务行为相关工作重点之一是,涉税中介通过各类自媒体、互联网平台以对避税效果作出保证性承诺为噱头招揽业务,以利用注册“空壳”企业、伪造享受税收优惠资质等方式,帮助纳税人偷逃税款或骗取享受税收优惠为目的,违规提供税收策划服务的问题。

复旦大学经济学院税务专业学位行业导师汪蔚青告诉第一财经,在一些网络平台上经常可以看到所谓的“合理避税”广告或宣传,这些自媒体背后多数是给一些地方园区招商引资的中介机构如会计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律所、咨询公司等在运营。他们往往号称可以帮你在所谓的“洼地”注册一些空壳企业,然后利用地方的税费优惠,让你享受极低的实际税负。由于这些涉税中介跟地方签订的招商协议是按照入驻企业数量或缴纳的税费金额来获得服务费,因此他们会通过网络平台去招揽业务。

汪蔚青表示,另外还有些中介通过帮助企业“有技巧”地申请知识产权等方式,来帮助企业申请成为高新技术企业,从而让企业享受15%企业所得税税率等优惠政策。还有些涉税中介根据各地不同产业税收优惠政策,来帮助纳税人“获取”资质去享受这些税收优惠。

另外,此次《通知》还将重点聚焦两大问题,一是涉税中介通过各类自媒体、互联网平台发布涉税服务虚假宣传及广告信息,妨碍市场公平竞争、损害委托人利益的问题。二是涉税中介通过各类自媒体、互联网平台发布不实信息,歪曲解读税收政策,扰乱正常税收秩序的问题。

比如,每当个人所得税年终汇算时,就有人在短视频等平台推出所谓的“退税秘笈”,其实是诱导纳税人少报收入,或虚假申报扣除项目等方式,以达到汇算后实际应纳税额小于此前预缴税额,从而获取退税。在利益诱惑和专业能力欠缺下,一些纳税人听信所谓的“退税秘笈”从而违反相关法规。

此次整改行动,税务、网信、市场监管部门紧密配合。税务部门监测涉税中介发布的违法违规信息,并对相关信息进行甄别,对涉嫌虚假宣传的,要将发布主体和发布平台的信息推送给网信和市场监管部门处理。对涉嫌虚假广告的,要将广告主、广告发布者及发布内容推送给市场监管部门确认处理;对涉嫌歪曲解读税收政策以及违规提供税收策划服务的,要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处理,并将涉税中介发布虚假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纳入信用管理。

其中,对于涉嫌违规提供税收策划服务,帮助纳税人偷逃税款或骗取享受税收优惠的,税务部门要对涉税中介及相关委托人进行立案查处。

此前一些地方税务部门披露过处罚涉税黑中介的案件。

比如,去年底国家税务总局漯河市税务局稽查局根据税收大数据分析和相关线索,与公安部门密切配合,依法查处了以王晓晨(男)、朱强(男)、冷越云(女)为首的文娱领域“黑中介”涉税违法案件。这三人利用他人身份信息,在全国11个省市注册600多家企业,以从事影视劳务外包、推荐演员和宣传合作等名义,在没有发生实际经营业务的情况下,为有关文娱领域从业人员虚开发票,并帮助有关文娱领域从业人员设立“空壳”企业逃避缴纳税款,从中牟取非法利益。

根据《通知》,5月底前为涉税中介自查整改阶段。而此后经税务检测研判后,未整改涉税机构将被调查处理。

汪蔚青表示,预计在5月底前,一些违规涉税机构将对此前宣传内容进行整改。此次整改行动将有助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也有助于保障国家税收利益,推动涉税行业健康发展。

举报
第一财经广告合作,请点击这里
此内容为第一财经原创,著作权归第一财经所有。未经第一财经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使用,包括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第一财经保留追究侵权者法律责任的权利。 如需获得授权请联系第一财经版权部:021-22002972或021-22002335;banquan@yicai.com。

文章作者

一财最热
点击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