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市医保局、市卫健委、市药监局发布《关于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对中成药带量采购、动态调整中医药医保支付范围做出进一步明确。
《措施》指出,深化医保供给侧改革,开展中成药带量采购,完善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配套政策,鼓励优先采购和使用中选产品,落实医保基金直接结算、结余留用等支持政策,加强医疗机构药品使用情况监测,扩大天津市中成药使用,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措施》明确,完善药品采购平台,随时受理药品生产企业产品挂网申请,及时将符合要求的产品挂网。逐步推进医疗机构中药配方颗粒、中药饮片网上采购,促进交易公开透明。鼓励医疗机构优先使用可溯源优质中药饮片(符合“三无一全”标准,即无硫磺加工、无黄曲霉素超标、无公害及全过程可追溯)。支持载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和《天津市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的中药饮片在天津市上市销售,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措施》要求,动态调整中医药医保支付范围。将经国家谈判纳入医保目录的中成药配备、使用情况纳入监测评估,充分利用“双通道”药品管理机制,将参保患者用药渠道拓展到定点零售药店,更好地保障参保群众用药需求。将符合《处方管理办法》和《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但超出《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常用剂量开具的中药饮片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结合天津市基金承受能力和临床需要,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民族药、中药饮片、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等纳入天津市医保支付范围,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下一步要强化就医地管理力度。重点是加大就医地医保经办机构跨省异地就医费用的审核,在京津冀、长三角等区域内开展异地就医大额费用经办联审工作。
建议国家医保局层面尽快出台相应的异地就医监管规则和指导方案,并在全国医保信息平台异地监管子系统中搭建异地就医协同监管模块。
截至2023年底,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约13.34亿人,参保覆盖面稳定在95%以上,参保质量持续提升。
2023年1—12月份,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含生育保险)总收入2.7万亿元,总支出2.2万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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