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河南洛阳偃师区的“无访社区中考生可降3分录取”政策引爆舆论。随即,偃师区教体局回应称,经认真研究,目前已停止执行该政策。
从舆论曝光到回应取消,当地政府应对舆情的快速反应能力和及时有效的纠错能力,值得肯定;当然,能够这么快速纠错反映该政策的发布部门也知道,该政策确实存在争议性和不合理性。这也不免发人深省:当初制定这一政策,与现在取消这一政策,底层逻辑如出一辙,“无访”社区是在遮羞,被曝光后取消又何尝不是在遮羞?
为“无访”社区中考生降分,是将教育政策与国家信访政策,这两个相互独立的政策拉郎配在一起,其政策的激励约束结构非常明确,就是以中考降分作为补偿,去奖励信访工作做得好的街道和社区,这将会带来三大扭曲。
首先,破坏中考的公平性,将国家教育制度功利化,不利于人才选拔,扭曲教育资源配置。中考是中职和普通高中入学的资格考试,对考生来说,一分定乾坤,分数决定着考生是上普通高中,还是重点高中,抑或是职业学校。而“无访”降分政策意味着,考生接受什么教育,不仅取决于自身努力,还取决于不相关的社区其他人是否出现上访。
必须指出,中考配置的是非义务阶段的教育资源,强调教学相长,而非公共服务均等性,反映一些地方政府机构把权力之手伸进了权利的口袋。如此行政,也就难怪畏惧人们通过信访渠道伸张权利。另外,对制定这一政策的责任人应该追责,不能因“暂停执行“就蒙混过关。
其次,降分政策歪曲了我国信访制度。信访制度是我国政府感知经济社会敏感性的一座不可或缺的桥梁,是制度和政策纠错的有效渠道,各级政府通过信访渠道,了解政策在经济社会的实施绩效,确定改进方向,提高制度对经济社会的敏感适应能力。
将降分政策和“无访”社区挂钩,只是阻断了当地政府通过信访渠道了解政策和制度的执行信息,并没有化解社会的分歧和不同意见,不仅破坏了社会的衡平法则,而且掐断了制度的一个反馈渠道,使政府变成聋子、瞎子,导致制度和政策难以有效与时俱进;而利益受损者的怨气不能在制度和政策的感知-响应中得到纾解,就很容易淤积成隐性的社会风险,抬高维护社会稳定的成本。
长期以来,一些地方政府将居民的信访看作是一种抹黑行为,认为没有反对声音和批判声音就是造福一方,这本质上是一种鸵鸟般的懒政做法。
再次,降分激励政策是一种成本转移的政策安排,不利于社会和谐。其人为制造同一社区的考生家庭与非考生家庭间的对峙,也制造不同区的考生家庭间的利益对峙,导致了激励约束主体的不兼容性。有上访者社区的考生,无缘无故地承受了本来是因为相关政府部门不作为、乱作为所犯的过错。这将导致邻里之间、政府与居民之间的隔阂,不利于净化社会风气,将带来个体、社会与政府的不和谐氛围。
总之,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社区无访降分政策,是一种“合法”作弊的懒政行为,面对舆论关注,相关地方政府及时纠错值得肯定,但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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